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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澜林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澜林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略) (略) 璧山分公司技改项目 | (略) 璧山区璧青北路727号 | (略) (略) 璧山分公司 | 重庆 (略) | (略) (略) 璧山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 (略) 璧山区璧青北路727号,公司计划投资150万元,在钢柜生产车间及钢件加工车间各购置1台抛丸机,新增抛丸工序,在木件加工车间增加2台雕刻机。同时购置激光切割机2台、焊接机器人10台、自动下料机3台、六面锯2台、封边机2台、自动钻孔机2台等设备对现有设备进行替换更新。 本次技改全厂不新增人员,员工由厂内调配,实行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项目住宿与食堂均依托现有项目。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房屋进行建设,仅需在厂房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过程发生在厂房内,噪声经墙体隔声后也会有所降低,施工期环境影响小,本评价主要针对营运期进行影响分析。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全厂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本技改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产生。 ②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木件加工车间雕刻机加工粉尘、钢件加工车间抛丸粉尘、钢柜生产车间抛丸粉尘。项目雕刻机自带废气收集设施,通过设备上方直连管道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7)引至屋顶排放。钢件加工车间抛丸粉尘及钢柜生产车间抛丸粉尘分别经自带的“旋风+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8及DA009)排放。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设备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再加上厂房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其产生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东侧、南侧、西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南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木屑及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白刚玉、收集的木质除尘灰、收集的抛丸除尘灰等,木屑及边角料、废金属屑、收集的木质除尘灰收集 (略) 综合利用,废白刚玉、收集的抛丸除尘灰收集后由一般工业固废场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空压机缓冲罐废液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固废贮存设施为储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要求建设及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此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还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转移危险废物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联单及台账制度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置、综合利用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略) (略) 璧山分公司技改项目 | (略) 璧山区璧青北路727号 | (略) (略) 璧山分公司 | 重庆 (略) | (略) (略) 璧山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 (略) 璧山区璧青北路727号,公司计划投资150万元,在钢柜生产车间及钢件加工车间各购置1台抛丸机,新增抛丸工序,在木件加工车间增加2台雕刻机。同时购置激光切割机2台、焊接机器人10台、自动下料机3台、六面锯2台、封边机2台、自动钻孔机2台等设备对现有设备进行替换更新。 本次技改全厂不新增人员,员工由厂内调配,实行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项目住宿与食堂均依托现有项目。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房屋进行建设,仅需在厂房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过程发生在厂房内,噪声经墙体隔声后也会有所降低,施工期环境影响小,本评价主要针对营运期进行影响分析。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全厂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本技改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产生。 ②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木件加工车间雕刻机加工粉尘、钢件加工车间抛丸粉尘、钢柜生产车间抛丸粉尘。项目雕刻机自带废气收集设施,通过设备上方直连管道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7)引至屋顶排放。钢件加工车间抛丸粉尘及钢柜生产车间抛丸粉尘分别经自带的“旋风+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8及DA009)排放。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设备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再加上厂房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其产生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东侧、南侧、西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南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木屑及边角料、废金属屑、废白刚玉、收集的木质除尘灰、收集的抛丸除尘灰等,木屑及边角料、废金属屑、收集的木质除尘灰收集 (略) 综合利用,废白刚玉、收集的抛丸除尘灰收集后由一般工业固废场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空压机缓冲罐废液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固废贮存设施为储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要求建设及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此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还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转移危险废物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联单及台账制度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置、综合利用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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