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包括“光电园区”及“风电园区”,规划总面积为4720.6km2,其中太阳能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422.6km2,风电园区:风电园区总用地面积约3298km2。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近期规划2022年-2025年,远期规划2026年-2030年。
规划实施后太阳能园区规划装机容量6350万kW,其中光伏项目6300万kW,光热项目50万kW。风电园区规划装机容量240万kW。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水
电站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站区内雨水利用雨水管道收集后自流排至站外排水沟。站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至当地污水处理厂。
通过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电磁环境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3)噪声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为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变电站内的废旧蓄电池。
对于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收集集中后运至当地镇区的生活垃圾转运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汇集站电气设备维修及更新产生的废弃零部件,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未随意丢弃。
(5)环境风险
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
对于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格的机构妥善处理。
三、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微弱,只要严格遵循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u4jv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相关部门。调查内容包括是否同意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及其它意见建议等。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环评网站发布、海南报社以及现场张贴方式公示,征求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9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青海黄河上游 (略)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国家电投
电子邮箱:*@*q.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名称:青海华顺 (略)
联系人:韩榕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44层14401室
电子邮箱:*@*q.com
青海黄河上游 (略)
2023年7月6日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包括“光电园区”及“风电园区”,规划总面积为4720.6km2,其中太阳能园区:总占地面积约1422.6km2,风电园区:风电园区总用地面积约3298km2。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近期规划2022年-2025年,远期规划2026年-2030年。
规划实施后太阳能园区规划装机容量6350万kW,其中光伏项目6300万kW,光热项目50万kW。风电园区规划装机容量240万kW。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水
电站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站区内雨水利用雨水管道收集后自流排至站外排水沟。站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至当地污水处理厂。
通过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电磁环境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3)噪声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为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变电站内的废旧蓄电池。
对于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收集集中后运至当地镇区的生活垃圾转运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汇集站电气设备维修及更新产生的废弃零部件,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未随意丢弃。
(5)环境风险
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
对于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格的机构妥善处理。
三、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微弱,只要严格遵循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u4jv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相关部门。调查内容包括是否同意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及其它意见建议等。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形式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环评网站发布、海南报社以及现场张贴方式公示,征求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9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青海黄河上游 (略)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国家电投
电子邮箱:*@*q.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名称:青海华顺 (略)
联系人:韩榕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44层14401室
电子邮箱:*@*q.com
青海黄河上游 (略)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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