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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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正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及跟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

2、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3、项目建设单位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黄河上游 (略)

4、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共和县城以南约18km处,G214国道两侧荒漠化草原区域。

5、项目建设背景和规模

2017年3月,青海黄河上游 (略) 委托北京中咨 (略) 编制《 (略) 海南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4月15日,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在西宁主持召开了《 (略) 海南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形成项目审查意见,2017年4月17日,海南州生态环境局以南环发【2017】52号文出具了关于《 (略) 海南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

2022年7月, (略) 印发《 (略) 关于同意海南藏族自治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72号),批复同意海南藏族自治州以江河源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将海南州高质量发展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海南州清洁能源 (略) 建设清 (略) 的主力战场。可以预期,以“新能源+”为主的创新项目将成为青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要内容。依据《 (略) 海南州“十四五”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海南州新能源开发将依然以共和县塔拉滩为核心并逐步向南、向东拓展。

为全面推进海南州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海南州新能源开发建设,加快青海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海南州发改委授权青海黄河上游 (略) 开展《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规划修编》工作,对原规划进行修编,扩大规划范围,调整空间布局,增加产业规模。本次调整同时加入配套储能建设,即随建设项目适当配置储能,不单独建设储能,实行“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559号),同时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青海黄河上游 (略) 委托青海华顺 (略) 对《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规划》开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及原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和相关单位部门、企业调研,收集了大量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我单位按照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文件要求,编制完成《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现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青海黄河上游 (略)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国家电投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名称:青海华顺 (略)

联系人:韩榕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44层14401室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 (略) 等方式提出您的意见建议或直接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3年4月20日起至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

青海黄河上游 (略)

,海南,青海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正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及跟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修编规划

2、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3、项目建设单位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黄河上游 (略)

4、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共和县城以南约18km处,G214国道两侧荒漠化草原区域。

5、项目建设背景和规模

2017年3月,青海黄河上游 (略) 委托北京中咨 (略) 编制《 (略) 海南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4月15日,海南州生态环境局在西宁主持召开了《 (略) 海南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形成项目审查意见,2017年4月17日,海南州生态环境局以南环发【2017】52号文出具了关于《 (略) 海南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

2022年7月, (略) 印发《 (略) 关于同意海南藏族自治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72号),批复同意海南藏族自治州以江河源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将海南州高质量发展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海南州清洁能源 (略) 建设清 (略) 的主力战场。可以预期,以“新能源+”为主的创新项目将成为青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要内容。依据《 (略) 海南州“十四五”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海南州新能源开发将依然以共和县塔拉滩为核心并逐步向南、向东拓展。

为全面推进海南州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海南州新能源开发建设,加快青海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海南州发改委授权青海黄河上游 (略) 开展《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规划修编》工作,对原规划进行修编,扩大规划范围,调整空间布局,增加产业规模。本次调整同时加入配套储能建设,即随建设项目适当配置储能,不单独建设储能,实行“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559号),同时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青海黄河上游 (略) 委托青海华顺 (略) 对《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规划》开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及原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和相关单位部门、企业调研,收集了大量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我单位按照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文件要求,编制完成《 (略) 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伏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现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青海黄河上游 (略)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国家电投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名称:青海华顺 (略)

联系人:韩榕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44层14401室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 (略) 等方式提出您的意见建议或直接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3年4月20日起至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

青海黄河上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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