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乡市2023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湘乡市2023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梅桥镇人民政府:
《关 (略) 2023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级重点项目尽早落地产生效益,为重点工程发挥配套服务作用。同意你单 (略) 2023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东台山森林公园。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道路工程:生产作业道路提质改造2.1km。
2、排水工程:修建排水沟8.2km。
3、山塘整修工程:整修山塘5座。
4、造林抚育道体质改造:造林抚育道体质改造2km。
5、管护用房工程:建设管护用房2座。
6、边坡治理工程:边坡治理600m。
四、项目单位: (略) 梅桥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06万元及自筹155万元。
六、 (略)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九、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 月 14 日
(略) 梅桥镇人民政府:
《关 (略) 2023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级重点项目尽早落地产生效益,为重点工程发挥配套服务作用。同意你单 (略) 2023年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东台山森林公园。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道路工程:生产作业道路提质改造2.1km。
2、排水工程:修建排水沟8.2km。
3、山塘整修工程:整修山塘5座。
4、造林抚育道体质改造:造林抚育道体质改造2km。
5、管护用房工程:建设管护用房2座。
6、边坡治理工程:边坡治理600m。
四、项目单位: (略) 梅桥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06万元及自筹155万元。
六、 (略)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九、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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