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锆精选及其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钛、锆精选及其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钛、锆精选及其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钛、锆精选及其深加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1、建设地点: (略) 山根镇海榆东线西侧地段
2、项目概况:年处理20万吨钛、锆、金红石毛矿,年产钛铁精矿10万吨、锆英砂4.5万吨、金红石2万吨、硅酸锆1.2万吨(含精密铸造用锆英粉0.5万吨),以及副产品石榴子石0.8万吨、蓝晶石0.6万吨、独居石0.1万吨、石英砂(尾砂)2万吨;以及配套处理石英尾砂年产5万吨特种干砂粉。
3、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电子版见附件,纸质 (略) (略) 山根镇海榆东线西侧地段32号进行查阅。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评价范围内公众、企事业单位、团体、机关单位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和热心公众。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8、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 (略)
单位地址: (略) 山根镇海榆东线西侧地段32号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tky_liu @163.com
海 (略)
2023年7月18日
海 (略)
2023年7月18日
2023-07-18
钛、锆精选及其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钛、锆精选及其深加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1、建设地点: (略) 山根镇海榆东线西侧地段
2、项目概况:年处理20万吨钛、锆、金红石毛矿,年产钛铁精矿10万吨、锆英砂4.5万吨、金红石2万吨、硅酸锆1.2万吨(含精密铸造用锆英粉0.5万吨),以及副产品石榴子石0.8万吨、蓝晶石0.6万吨、独居石0.1万吨、石英砂(尾砂)2万吨;以及配套处理石英尾砂年产5万吨特种干砂粉。
3、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电子版见附件,纸质 (略) (略) 山根镇海榆东线西侧地段32号进行查阅。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评价范围内公众、企事业单位、团体、机关单位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和热心公众。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8、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 (略)
单位地址: (略) 山根镇海榆东线西侧地段32号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tky_liu @163.com
海 (略)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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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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