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得宝智能家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关于家得宝智能家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3〕404号
关于家得宝智能家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对家得宝智能家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分证)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变更事项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高明平俊 (略)
二、项目名称:家得宝智能家居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兴良路以西、恒荷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变更基本内容:1. 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六、综合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拆分为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一、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二、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三、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四、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五、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六、家得宝智能家居综合楼7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后的新证号待本次公示完毕后没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再确定。
六、公示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8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箱:*@*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同意。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3〕404号
关于家得宝智能家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对家得宝智能家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分证)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变更事项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高明平俊 (略)
二、项目名称:家得宝智能家居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兴良路以西、恒荷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变更基本内容:1. 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车间六、综合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拆分为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一、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二、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三、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四、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五、家得宝智能家居车间六、家得宝智能家居综合楼7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后的新证号待本次公示完毕后没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再确定。
六、公示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8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箱:*@*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同意。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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