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市荣富装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竹木纤维装饰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市荣富装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竹木纤维装饰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荣富 (略) 竹木纤维装饰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荣富 (略) 竹木纤维装饰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荣富 (略) 竹木纤维装饰板生产项目 | (略) 荣富 (略) | 伊川县白元镇夏堡村 | 河南 (略) | 项目位于伊川县白元镇夏堡村,占地面积19906.74㎡,系租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挤出车间、覆膜包装车间)、办公区楼、员工宿舍、食堂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不锈钢料斗、螺旋上料机、锥形双螺杆挤出机、真空定性平台、切割机、机械手、电器控制系统、石塑V缝高速模具、竹木纤维V缝高速模具、PVC线条生产线设备、共挤实心发泡板生产线设备、开槽生产线设备、3D/8D打印生产线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PVC、回料、木粉、轻钙粉、调节剂、发泡剂、稳定剂、PE蜡、硬脂酸、CPE、包覆胶、PVC表面膜等;生产规模:年产墙板1200吨吨、PVC线条800吨、共挤发泡板2000吨;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 |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上料混料、破碎磨粉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2)挤出、覆膜及印刷过程产生的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及《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3)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通过高于项目食堂建筑物3米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排放限值要求;(4)严格按照《 (略) 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车间外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1)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2)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伊川县白元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白元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荣富 (略) 竹木纤维装饰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荣富 (略) 竹木纤维装饰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 传真:0379-*
通讯地址:伊川县文化南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荣富 (略) 竹木纤维装饰板生产项目 | (略) 荣富 (略) | 伊川县白元镇夏堡村 | 河南 (略) | 项目位于伊川县白元镇夏堡村,占地面积19906.74㎡,系租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挤出车间、覆膜包装车间)、办公区楼、员工宿舍、食堂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不锈钢料斗、螺旋上料机、锥形双螺杆挤出机、真空定性平台、切割机、机械手、电器控制系统、石塑V缝高速模具、竹木纤维V缝高速模具、PVC线条生产线设备、共挤实心发泡板生产线设备、开槽生产线设备、3D/8D打印生产线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PVC、回料、木粉、轻钙粉、调节剂、发泡剂、稳定剂、PE蜡、硬脂酸、CPE、包覆胶、PVC表面膜等;生产规模:年产墙板1200吨吨、PVC线条800吨、共挤发泡板2000吨;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 | 一、废气。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1)上料混料、破碎磨粉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2)挤出、覆膜及印刷过程产生的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经各自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及《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3)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通过高于项目食堂建筑物3米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排放限值要求;(4)严格按照《 (略) 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环攻坚办〔2019〕49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车间外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1)工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2)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伊川县白元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白元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规定处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其贮存能力应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存储,设置危废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控、监测要求,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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