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 、*(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1228室
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1 | 兰环审﹝2023﹞115号 | 2023/07/18 | (略) 超洁净超高压电缆料生产装置改造项目 | 中国石 (略) (略) | 西固区 (略) (西区)*烯厂厂区 | 甘肃创新 (略) | 报告书 | |
2 | 兰环审﹝2023﹞116号 | 2023/07/18 | (略)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系统清洗消毒能力提升项目 | 甘肃金创 (略) | 永登县树屏镇崖头村 | 甘肃 (略) | 报告表 | |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 、*(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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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1 | 兰环审﹝2023﹞115号 | 2023/07/18 | (略) 超洁净超高压电缆料生产装置改造项目 | 中国石 (略) (略) | 西固区 (略) (西区)*烯厂厂区 | 甘肃创新 (略) | 报告书 | |
2 | 兰环审﹝2023﹞116号 | 2023/07/18 | (略)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系统清洗消毒能力提升项目 | 甘肃金创 (略) | 永登县树屏镇崖头村 | 甘肃 (略) | 报告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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