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拟审批《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拟审批《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拟审批《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望路8号云南水 (略) 6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 (略) (略)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望路8号云南水 (略) 6栋已建厂房的一层、二层,项目租用面积为2000m2,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并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等。项目共布设2条生产线:P1生产线和P2生产线,项目建成后P1生产线:年生产PP阀口包装袋1500万条、塑料编织袋200万条;P2生产线:年生产纸塑复合袋300万条。本次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1万元。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排气筒

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厂界

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

大气稀释扩散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及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严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恶臭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地表水环境

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

CODCr 、BOD5、SS、氨氮、总磷(以P计)

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废水依托云南水 (略) 化粪池进行处理,由云南水 (略) 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云南水 (略) 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

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

声环境

生产设备设施

噪声

低噪声设备,

增设防震垫,

厂房隔声

东、南、西、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化粪池污泥:由云南水 (略)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废水性油墨桶: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

废抹布、废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可豁免的危险废物,可混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印刷版:由供应商回收;

废封口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1)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置,盛装废机油的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并对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避免因防渗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

(2)加强对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生产车间的监督管理,通过专人定时巡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天上下班检查设备等方式,遏制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隐患。

(3)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3号,2021年11月30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固废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如实记载废机油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等,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包装物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包装物。同时,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牌,管理上墙制度。

(4)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同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灭火演练,掌握火灾扑救和逃生的基本方法,当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有效扑灭,避免小火酿大灾。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须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时,应及时停止相应的生产活动。

(2)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置,盛装废机油的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并对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避免因防渗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

(3)加强对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生产车间的监督管理,通过专人定时巡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天上下班检查设备等方式,遏制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隐患。

(4)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3号,2021年11月30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固废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如实记载废机油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等,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包装物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包装物。同时,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牌,管理上墙制度。

(5)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同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灭火演练,掌握火灾扑救和逃生的基本方法,当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有效扑灭,避免小火酿大灾。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对策措施,在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降至接受水平。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配合环保部门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项目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三废治理措施,使本项目的三废排放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3)项目的建设应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职工的环保意识;

(4)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生产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保养工作;

(5)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手续,完成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提出环境管理要求;

(6)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环发[2010]113号)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7)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的相关要求到当地生态环境局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注册及填报,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领相应的排污许可证。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203室(纸质文本)、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Email: *@*63.com

电话:0871-* 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邮编:*

附件: 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报批稿)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拟审批《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望路8号云南水 (略) 6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 (略) (略)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区哨望路8号云南水 (略) 6栋已建厂房的一层、二层,项目租用面积为2000m2,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并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等。项目共布设2条生产线:P1生产线和P2生产线,项目建成后P1生产线:年生产PP阀口包装袋1500万条、塑料编织袋200万条;P2生产线:年生产纸塑复合袋300万条。本次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1万元。

二、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排气筒

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厂界

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

大气稀释扩散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及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严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恶臭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地表水环境

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

CODCr 、BOD5、SS、氨氮、总磷(以P计)

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废水依托云南水 (略) 化粪池进行处理,由云南水 (略) 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云南水 (略) 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家村再生水厂处理

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

声环境

生产设备设施

噪声

低噪声设备,

增设防震垫,

厂房隔声

东、南、西、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化粪池污泥:由云南水 (略)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废水性油墨桶: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

废抹布、废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可豁免的危险废物,可混于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印刷版:由供应商回收;

废封口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1)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置,盛装废机油的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并对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避免因防渗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

(2)加强对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生产车间的监督管理,通过专人定时巡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天上下班检查设备等方式,遏制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隐患。

(3)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3号,2021年11月30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固废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如实记载废机油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等,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包装物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包装物。同时,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牌,管理上墙制度。

(4)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同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灭火演练,掌握火灾扑救和逃生的基本方法,当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有效扑灭,避免小火酿大灾。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须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时,应及时停止相应的生产活动。

(2)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置,盛装废机油的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并对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避免因防渗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

(3)加强对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生产车间的监督管理,通过专人定时巡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天上下班检查设备等方式,遏制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隐患。

(4)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3号,2021年11月30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固废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如实记载废机油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等,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包装物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包装物。同时,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牌,管理上墙制度。

(5)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同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灭火演练,掌握火灾扑救和逃生的基本方法,当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有效扑灭,避免小火酿大灾。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对策措施,在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降至接受水平。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配合环保部门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项目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三废治理措施,使本项目的三废排放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3)项目的建设应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职工的环保意识;

(4)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生产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保养工作;

(5)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手续,完成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提出环境管理要求;

(6)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环发[2010]113号)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7)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的相关要求到当地生态环境局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注册及填报,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领相应的排污许可证。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203室(纸质文本)、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Email: *@*63.com

电话:0871-* 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邮编:*

附件: 塑料包装制品(PP)生产项目(报批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