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东区E9地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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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东区E9地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E9A3地块,西邻经海七路,东至公园绿地,北至定海园南街,南至二类高层住宅用地。
公示时间:2023-07-18至2023-07-24
受理时间:2023-07-18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327.23m2,总建筑面积17750.90m2。地上建筑面积8891.95m2,包括主体建筑、医疗废物间、一般固废间及液氧站。主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8832.23m2,共5层(局部4层),建筑采用复廊式病房模式,包含临床科室用房、住院部、预防保健科室用房、隔离门诊、医技室与康复中心等功能类别。地下建筑面积8858.95m2,共3层,包含停车库、非机动车停车库、厨房、餐厅、急救站、药库、设备用房等功能。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土护降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等,并配套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线内室外景观、道路、管网工程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耿斌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E9A3地块,西邻经海七路,东至公园绿地,北至定海园南街,南至二类高层住宅用地。
公示时间:2023-07-18至2023-07-24
受理时间:2023-07-18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327.23m2,总建筑面积17750.90m2。地上建筑面积8891.95m2,包括主体建筑、医疗废物间、一般固废间及液氧站。主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8832.23m2,共5层(局部4层),建筑采用复廊式病房模式,包含临床科室用房、住院部、预防保健科室用房、隔离门诊、医技室与康复中心等功能类别。地下建筑面积8858.95m2,共3层,包含停车库、非机动车停车库、厨房、餐厅、急救站、药库、设备用房等功能。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土护降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等,并配套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线内室外景观、道路、管网工程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耿斌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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