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望城新院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第三人民医院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望城新院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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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略) 发展改革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一期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3〕]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1〕[2021]921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3〕[2023]102号),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略) 新建区坚摩大道以东、武功山大道以南、西一环高速公路以西、龙兴大道以北地块,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84-01-*)总用地面积153.87亩,设置病床位700床(其中医疗综合楼400床、感染楼300床),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937.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142.36平方米(其中垃圾站独立地下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1栋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0079.96平方米,为11层高层建筑(局部4层裙楼),建筑总高度47.15米;新建1栋感染楼,总建筑面积22370.58平方米,为10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46.15米;新建1栋科研办公楼,总建筑面积7135.10平方米,为5层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23.65米;新建1座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6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5.65米;新建3座门卫室,各门卫室建筑面积均为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3.95米;新建地下1层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5742.36平方米(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地下室相互连通);购置科研实验、信息化设备6888台(套);配套建设道路、综合管网、绿化等总图工程。
二、总图布置
1.医疗综 (略) 区一期建设场地中心,感染楼布置于综合楼南侧,两栋建筑由4层裙楼相联系;科研办公楼布置场地北侧,南临医疗综合楼,采用连廊与综合楼相连;垃圾、污水处理站布置于感染楼东北侧,发热门诊楼(另建,未纳入本项目建设)布置于感染楼南侧,东临垃圾污水处理站;场地南侧为二期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场地东侧为河渠和远期发展用地。
2.院区车行主入口位于场地西端中部与坚磨大道相接,两个车行次入口位于场地西端南、北两侧并分别与坚磨大道相接,各出入口均设置1处门卫室及电动门;污物出入口(兼南侧车行出入口) (略) 区西端南侧,对接坚磨大道;主要人行 (略) 区西端正对医疗综合楼门诊部,并与主入口人行广场相接,便于人员集散;人行次要 (略) 区西端南侧,便于感染楼、发热门诊人员分流。场地四周及主要建筑物周边设置大于等于6米宽的环形车道,转弯半径大于12米,满足机动车及消防车通行要求,高层建筑沿长边布置消防车登高场地;地下车库双车道单 (略) 区车行主入口的南侧,双车道单 (略) 区北侧车行出入口南侧,双车道双向出入口位于行政办公楼东侧,入口大门实现人车分流,机动车辆在出、入口处直接驶出(入)地下室,人流通过入口连接的人行广场进出;机动车位采用地下、地面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地下室共设置机动车位747个(含充电桩车位60个),地面共设置机动车位184个(其中普通车位28个、急救车位10个、充电桩车位121个、无障碍车位10个、出租车位10个、装卸货车位5个)。
3.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基本合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与规划部门沟通衔接,落实规划条件,合理确定建筑退距、容积率和绿化率; (略) 区地块总体规划,核实周边规划道路、既有道路标高,结合场地地形条件,优化总平面布置、场区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进一步完善场地竖向设计;深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总图工程设计。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医疗综合楼、科研办公楼、感染楼、垃圾污水处理站、门卫室等建(构)筑物平、立、剖面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细 (略) 区外部的衔接,按照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要求优化各单体建筑各层功能用房平面布局和内部运行流线,深化DSA、手术中心、ICU等用房二次设计;适当控制单体建筑装饰标准,节省投资。
1.平面布置
(1)医疗综合楼
医疗综合楼为地下1层、地上11层(其中裙楼4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70079.96平方米,建筑高度47.1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以下同),平面呈不规则布置,主 (略) 楼(主楼)、南侧门急诊、医技楼(裙房)和氧舱及后勤辅助用房等组成。门急诊、医技楼总体按照急诊急救部、门诊部、医技部和后勤服务等功能区布局,大楼采用医疗街模式布置,各医疗科室相对独立,急诊急救部布置于门急诊、医技楼北侧一、二层,按急诊抢救、急诊留观、急诊治疗、急诊手术等分区设置;门诊部布置于门急诊、医技楼南侧一、二层,设置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眼科、耳鼻喉、口腔科;医技部主要布置于门急诊、医技楼的三、四层,主要设置影像、核医学、放疗、检验、病理、输血、药剂、供应室、介入治疗、手术中心等科室,其中影像、核医学、介入室布置于一层;高压氧舱、职工餐厅、家属餐厅、营养厨房等服务区布置于门急诊、医技楼一层东侧。医疗综合楼地上各层布置为:
一层:主楼一层主 (略) 大厅、 (略) 办理、超市、120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和DSA、免疫接种、核医学科等科室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裙楼一层主要布置门诊大厅、门诊药房、挂号收费、急诊门厅、急诊急救、儿科门诊、内科门诊、影像科等科室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及营养厨房、职工餐厅、家属餐厅、高压氧舱、制氧机房等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
二层:主楼二层主要布置输血科、检验科、急诊留观输液等功能用房及辅助用房;裙楼二层主要布置外科门诊、妇科门诊、产科门诊、透析中心等科室功能用房及辅助用房,及制氧机房、正压机房、风机房、变配电室、排烟机房等设备用房。
三层:主楼三层主要布置中心供应功能用房、ICU病床(28床)、医护人员用房、辅助用房等;裙楼三层主要布置病理科、超声、功能检查、皮肤科门诊、口腔科门诊、中医门诊科室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
四层;主楼四层主要布置手术部(13间手术室)、呼吸内境、消化内境等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裙楼四层主要布置手术辅助区、眼科门诊、耳鼻喉门诊、日间病房、预留诊区等科室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
五层:主楼五层主要布置手术净化机房、住院部药房、静脉配液配置间、库房和药房管理室、值班室等辅助用房;裙楼屋面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排烟机房。
六~十一层:六~十层为病房层,分别设置产科、新生儿科、呼吸科、心内科病房和医护人员用房、辅助用房等,其中六层设置产科病床位40床;七层设置儿科病床位38床(含新生儿12床)、外科病床位40床;八层设置呼吸科病床位38床(含RICU8床)、外科病床位40床;九层设置心内科病床位38床(含CCU8床)、外科病床位40床;十层设置内科病床位80床;十一层为VIP病房层,设置单人套间病房19间,病床位19床。各病房层均设置抢救室、治疗室、换药室及护士站、值班室、医护人员用房、辅助用房。
主楼屋面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水箱间等设备用房。
大楼根据医患流线、洁污流线,按各功能要求分别设置电梯,医患分流。大楼共设置21台电梯,其中患者电梯11台、医护电梯2台,污物电梯6台、洁物电梯1台、送餐电梯1台;设置自动扶梯8台(地下一层~地上四层);设置10部封闭楼梯、5部防烟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2)感染楼
感染楼为地下1层、地上10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22370.58平方米,建筑高度46.1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主体建筑平面呈L型布置。感染门诊区布置于大楼地上一、二层,主要设置肠道肝炎门诊、结核门诊、艾滋门诊及呼吸内镜、负压手术室、住院药房;地上三~ (略) 部。各区域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各区之间设置缓冲间,并设置医护人员清洁电梯,患者污染电梯,以及污物电梯,互不交叉, (略) 内感染。其各层平面布置为:
一层:主 (略) 大厅、 (略) 办理、影像、肠道肝炎门诊、结核门诊、艾滋门诊等科室功能用房和医护辅助用房。
二层:主要布置超声心电、呼吸内镜、负压手术室、住院药房等科室功能用房和医护辅助用房。
三层:主要布置负压ICU病房、负压隔离病房及医护人员用房,共设置负压ICU病床17床,其中单人间病房7间、双人间病房5间;设置单人间隔离病房8间。
四~十层:四~十层为病房层,各层护理单元为39、40床位,其中四、五层各设置40病床位,各设置单人间病房5间、双人间病房10间、三人间病房5间;六~十层各设置39病床位,各设置单人间病房6间、双人间病房9间、三人间病房5间;各病房层均设置治疗室、护士站、值班室、医护人员用房及辅助用房。
屋面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排烟机房等设备用房。
感染楼根据医患流线、洁污流线,按各功能要求分别设置电梯,医患分流,并且单独设置污物电梯、医护电梯、患者专用医梯。大楼共设置7台电梯,其中患者电梯4台、医护电梯2台,污物电梯1台;设置4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3)科研办公楼
科研办公楼为地下1层、地上5层多层建筑(局部附楼1层),地上建筑面积7135.10平方米,建筑高度23.6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主体建筑平面呈L型布置。北侧主楼地上一 (略) 史展厅、小会议室、病案库,附楼一层主要布置门厅、报告厅(415人)、会议室、空调机房、分变配电室等;二层主要布置阅览室、教室、实验室;三层主要设置倒班宿舍(双人间9间)、值班室、信息中心功能用房等;四、五层为业务管理用房,设置科教、信息、器械、总务、药剂、营养、病案、保卫、纪检、宣传、审计、医务、护理、质控、院感、保健、财务、党办、人事等科室业务管理用房和党员活动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大楼共设置3台电梯、2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4)地下室
地下室为地下一层整体式建筑,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3栋建筑单体地下室相互连通,总建筑面积35742.36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4413.43平方米),主要布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共747个车位,其中充电桩车位60个),医疗综合楼地下室区域主要布置放疗科(配置2台直加、2台模拟定位CT)、中心库房、总务库房、耗材库、柴油发电机房、风机房、太平间、柴油发电机房、负压、制冷、水处理、风机房等设备用房;感染楼地下室区域主要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用房;科研办公楼地下室区域主要为人防地下室(包括二等人员掩蔽所及 (略) ),平时为库房及车库区。人防区域按平战结合设计,战时 (略) ,包括战时滤毒室、固定电站、储油间、油泵间、污泵间、手术室、心电/B超室、X射线室等功能用房(平时同战时);并设置战时盥洗室、配血室、临床检验室、医护办公、食品库、整理/消毒灭菌室、生化室、烧伤隔离病房、急救观察室等功能用房(平时为库房)和战时密闭通道、第一防毒通道等(平时为走道)。防护区可容纳人员数量410人,设有床位157床。
(5)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垃
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合建)为地下1层、地上1层的单层建筑,总建筑面积6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5.65米。地下室主要布置污水处理池、设备间;地上一层主要布置垃圾收集、清洗、消毒、病理、感染、卫浴等垃圾处理站用房和设备,及储泥、污泥脱水、中控、加药等污水处理站用房和设备。
(6)门卫室
3座门卫室均为单层建筑,每座门卫室建筑面积均为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3.95米。内设门卫值班室、卫生间。
2.立面设计
原则同意采用设计推荐并取得规划部门批复的立面建筑方案。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建筑造型采用现代、简约、明快的建筑风格,整体上采用横向开窗形式。医疗综合楼门诊大厅结合主要建筑主出入口采用圆形体量建筑形式,建筑单体通过叠层退台方式丰富建筑沿街轮廓线,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各建筑之间通过连廊和虚空间的组合,丰富建筑空间。外立面主要采用白色铝板装饰,局部采用白色涂料装饰,建筑阳角部分采用圆弧倒角处理,增加建筑圆润感。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框、Low-E+氩气+透明玻璃。
3.剖面设计
(1)医疗综合楼为地下1层、地上11层(裙楼为4层)高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地下室层高为6.60米,主楼地上一层层高为5.1米,二~四层层高均为4.5米,五~十层层高均为4.0米,十一层层高为3.95米,主楼建筑总高度为47.15米;裙楼一层层高为5.1米,二、三层层高为4.50米,四层层高为4.45米,裙楼建筑总高度为19.15米。
(2)感染楼为地下1层、地上10层高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地下室层高为6.60米,地上一层层高为5.1米,二~九层层高均为4.5米,十层层高为4.45米,建筑总高度为46.15米。
(3)科研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5层(局部附楼为1层)多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地下室层高为6.60米,主楼地上一层层高为5.1米,二~四层层高均为4.5米,五层层高为4.45米,建筑总高度为23.65米;局部附楼层高为5.10米,建筑高度为5.65米。
(4)垃圾、污水处理站为地下1层,地上1层单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地下室层高为6.60米,地上一层层高为5.05米,建筑高度为5.65米。门卫室为单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20米,层高为3.30米,建筑高度为3.95米。
四、结构设计
1.原则同意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站、门卫室等单体建(构)筑采用设计推荐的结构体系、基础选型,其中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医疗综合楼A、B结构单元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医疗综合楼C、D、E、F结构单元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以中风化粉砂岩为持力层;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站、门卫室等单体建(构)筑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以中风化粉砂岩为持力层;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主框架梁+次梁+板楼盖结构体系(非人防部分采用主框架梁+板楼盖体系),采用桩筏基础。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持力层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优化柱网布置,完善基础设计;复核、优化梁、板、柱截面设计;进一步核实地下水位,复核计算地下室抗浮稳定,优化、完善地下室结构及人防专项设计。
五、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
1.给排水设计
(1)本工程供水水源从场地西侧规划建设 (略) 政给水管道引入一根DN250的给水管,供本项目室内、外生活和消防用水,并与场区内环状给水管网相接,市政给水压力为0.20MPa。室外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分设管道的供水系统;室外 (略) 政水压直接供给;室内生活用水地下一层至地 (略) 政水压直接供给,二层及以上分别由地下室生活水箱(300立方米)+变频恒压供水设备加压供水;室内、外消防由设置于地下室的消防水池(1080立方米)、消防水泵联合设置于医疗综合楼屋顶消防稳压水箱(36立方米)和稳压设备加压供水。
(2)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汇集并分别经化类池处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场地西 (略) 政污水管道;特殊医疗、实验室废水及污染物单独收集,由有资质的专业厂家收集外运处理;核医学等区域内含放射性核素的污水设独立排水管和通气管,单独收集后排入医疗综合楼东北侧室外衰变池。雨水经雨水管汇集后分区分别排至场区西侧 (略) 政雨水管网、东侧河渠。
2.电气工程设计
(1)本工程分别由鸿图变电所、 (略) 政电网各引入1回路10KV电源线路至医疗综合楼二层的主变电所为供电电源,分别引至各变配电室供各单体建(构)筑物、各区域供电,双重电源分列运行,互为备用; (略) 区重要一级负荷供电可靠,医疗综合楼地下室配置总容量2100kW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手术室、急诊抢救、重症监护等重要负荷及网络中心设置UPS不间断电源供电。
(2)医疗综合二层南侧设一内嵌值班室的主变配电室,内设4台干式变压器,其中1、2号变压器容量为2×1600kVA,3、4号变压器容量为2×2000kVA;科研办公楼首层设分变电所,内设4台干式变压器,其中5、6号变压器容量为2×1600kVA,7、8号变压器容量为2×1250kVA。10kV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低压配电(220/380V)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
(3)建筑智能化主要包含信息设施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机房工程等,其中信息设施系统包含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及时钟系统共九个子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包含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及应急响应系统共七个子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包含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建筑能效监管系统两个子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包含护理呼应信号系统、候诊呼叫信号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病房探视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婴儿电子防盗系统、视频示教系统及手术室对讲系统共八个子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包含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集成平台系统设施层、建筑设备监控、机房综合管理和能效监管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电扶梯集中监控及五方对讲系统等;机房工程主要为网络信息机房建设,包括机房装饰系统、机房供配电工程及UPS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精密空调系统、新风和排烟系统、机柜和封闭冷通道系统、气体消防及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及机房DCIM监控系统等。
3.暖通设计
(1)空调系统
医疗综合大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空调冷、热源集中布置于地下室一层的冷冻机房、锅炉房,采用采用磁悬浮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四管制风冷冷热水机组+风冷热泵机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为空调主冷源、热源。医疗综合大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按功能区域分别采用相应的空调型式,其中手术室、ICU、产科、静脉配液、中心供应灭菌、PCR等区域采用全空气净化空调;放射科CT、DR室、检验科、消防控制室、UPS间等区域采用多联式分体空调加新风系统;MRI、信息机房采用风冷式恒温恒湿机房专用空调;门诊入口大厅、报告厅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其它区域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垃圾、污水处理站工作间、中控间、门卫值班室采用分体空调。
(2)通风系统
地下室设备用房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地下车库设置排风兼消防排烟系统;锅炉房设置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厨房设置独立的排风、排油烟系统;检验科等有强烈异味的房间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变配电室、CT、DR、病案库、信息机房平时排风系统兼做灭火后排风系统,灭火后排风风机与平时排风风机合用;公共卫生间、淋浴间及无外窗的卫生间、污洗室等房间设置机械排风;化验室、处置室、换药室等污染严重的场所,设置机械排风。其它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功能用房、区域采用自然通风。
(3)防排烟系统
地上长大于20米的内走廊、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无窗房间、中庭等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地下室车库、设备用房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并相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其它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功能用房、区域采用自然排烟。
4.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复核计算用电负荷,根据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优化调整各功能区用电负荷等级,进 (略) 规划、市政、电力等有关管理部门沟通衔接,落实供水水源、供电电源及给、排水、供电接口条件,并同步实施 (略) 政道路、市政给水、排水管网, (略) 区总体规划,预留远期建设条件,优化、完善给、排水和供、配电设计;完善、深化建筑智能化设计和暖通设计。
六、热力及医用气体工程设计
1.热力系统
本工程热源由设置于医疗综合楼地下室的燃气锅炉房提供,以热水和蒸汽为介质供应本项目的热负荷。锅炉房内设置单台额定供热量为5.6MW的全自动超低氮真空热水机组两台,热水系统设计供回水温度为 60/50℃,直接供给空调热水系统使用;设置单台额定蒸发量为2t/h的全自动超低氮蒸汽锅炉两台, (略) 区全年生产用汽包括中心供应、洗衣房、厨房使用。
2.燃气系统
(略) 政中压燃气管道供给,主要供厨房和锅炉房使用。院区设落地式燃气调压箱两座,其中一路调到锅炉所需压力,供地下一层锅炉房使用,另一路调至低压供厨房使用。
3.柴油发电机房供油系统
在靠近平时发电机房储油间的外墙处设置油管接头井,由输油管管道送至储油间内的高位日用油箱,日用油箱的油自流供柴油机使用,日用油箱容积1.0立方米;在靠近战时发电机房储油间的外墙处设置与防空地下室抗力级别相同的油管接头井,在储油间内设两个总容积各11.52立方米的油箱(平时不储油),同时设1.0立方米日用油箱供平时紧急发电使用。
4.医用气体系统
院区设置制氧机房一座,机房内设分子筛制氧系统和全自动氧气汇流排系统, (略) 区各部门使用;医疗综合楼地下一层、感染楼污染区分别设置真空吸引站房,站房内设置医疗真空吸引系统分别供应本楼使用;医疗综合楼口腔科设口腔科真空吸引站房专供口腔科牙椅使用;医疗综合楼二层设置空压站房,站房内设置医疗压缩空气系统、中心供应压缩空气系统、口腔科压缩空气系统共三套系统,其中医疗压缩空气 (略) 区各部门使用;医疗综合楼手术部设备层设有汇流排间和麻醉废气排放泵房,内设二氧化碳、氮气、笑气汇流排和麻醉废气排放泵供手术室使用。
七、信息化系统及专业设备
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原则同意购置智能信息化系统设备4327台(套),其中信息网络系统设备2004台(套)、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1781台(套)、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设备542台(套);购置智能物流系统设备2245台(套)、智慧后勤系统设备约62台(套)、智慧药房系统设备约234台(套);配置全自动酶免仪、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等科研实验设备约20台(套)。下阶段应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承担的功能要求, (略) 区( (略) (略) )既有信息化管理系统、科研实验仪器设备情况,做好医务管理、电子病历等数据系统迁移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智能信息化系统设计,合理配置科研实验设备,核实技术参数。
八、原则同意消防、人防、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九、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99566.22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并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工程概算核定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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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及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 注 | ||
Ⅰ | 工程费用 | 89888.38 | |||
一 | 主体工程 | 74385.64 | |||
(一) | 医疗综合楼 | 42881.69 | 70079.96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10022.60 | |||
2 | 装饰工程 | 8722.05 | |||
3 | 暖通工程 | 5943.59 | 含冷热源机组 | ||
4 | 强电工程 | 5258.01 | 含变配电及柴油发电机组 | ||
5 | 弱电工程 | 3127.76 | |||
6 | 给排水工程 | 3572.01 | 含纯水系统 | ||
7 | 消防水工程 | 1005.82 | 含气体灭火 | ||
8 | 消防电工程 | 1072.49 | |||
9 | 动力工程 | 2813.98 | 含医疗气体、燃气、热力系统 | ||
10 | 电梯工程 | 973.00 | 29台(含8台扶梯) | ||
11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370.38 | |||
(二) | 感染楼 | 12646.05 | 22370.58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3529.06 | |||
2 | 装饰工程 | 3660.92 | 含净化 | ||
3 | 暖通工程 | 1646.65 | 含净化 | ||
4 | 强电工程 | 1493.69 | 含净化 | ||
5 | 弱电工程 | 680.31 | |||
6 | 给排水工程 | 616.69 | |||
7 | 消防水工程 | 126.31 | |||
8 | 消防电工程 | 180.54 | |||
9 | 动力工程 | 329.58 | 含医疗气体、热力系统 | ||
10 | 电梯工程 | 304.00 | |||
11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78.30 | |||
(三) | 科研办公楼 | 4288.65 | 7135.10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1124.32 | |||
2 | 装饰工程 | 1076.95 | |||
3 | 暖通工程 | 430.75 | 含多联机系统 | ||
4 | 强电工程 | 453.23 | 含多联机系统 | ||
5 | 弱电工程 | 808.56 | |||
6 | 给排水工程 | 126.72 | |||
7 | 消防水系统 | 91.74 | |||
8 | 消防电系统 | 73.42 | |||
9 | 动力工程 | 2.99 | |||
10 | 电梯工程 | 75.00 | |||
11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24.97 | |||
(四) | 地下室 | 13784.25 | 35742.36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9225.77 | |||
2 | 装饰工程 | 1499.19 | |||
3 | 土方及桩基工程 | 3059.29 | |||
(五) | 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 | 696.25 | 692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128.63 | |||
2 | 装饰工程 | 60.26 | |||
3 | 暖通工程 | 4.23 | |||
4 | 强电工程 | 2.60 | |||
5 | 弱电工程 | 6.76 | |||
6 | 给排水工程 | 476.35 | 含污水处理设备 | ||
7 | 电梯工程 | 15.00 | |||
8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2.42 | |||
(六) | 门卫 | 88.75 | 60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30.26 | |||
2 | 装饰工程 | 36.23 | |||
3 | 暖通工程 | 2.09 | |||
4 | 强电工程 | 9.34 | |||
5 | 弱电工程 | 7.92 | |||
6 | 给排水工程 | 2.70 | |||
7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0.21 | |||
二 | 室外配套总图工程 | 7945.84 | |||
(一) | 土方工程 | 1509.66 | |||
(二) | 道路、广场、硬地等 | 933.54 | |||
(三) | 绿化及景观等工程 | 1571.55 | |||
(四) | 围墙 | 199.85 | |||
(五) | 给排水工程 | 756.43 | |||
(六) | 强电工程 | 107.59 | |||
(七) | 弱电工程 | 65.46 | |||
(八) | 动力工程 | 22.73 | |||
(九) | 外水接入费用 | 300.00 | |||
(十) | 外电接入费用 | 2120.00 | |||
(十一) | 外动力接入费用 | 359.03 | |||
三 | 专业设备 | 7556.90 | |||
(一) | 智能信息化系统 | 4032.67 | 含安全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系统设备4327台(套) | ||
(二) | 智能物流系统 | 1424.23 | 2245台(套) | ||
(三) | 智能后勤系统 | 600.00 | 62台(套) | ||
(四) | 智能药房系统 | 700.00 | 234台(套) | ||
(五) | 科研实验室设备 | 600.00 | 20台(套) | ||
(六) | 医用防护用品 | 200.00 | 1项 | ||
Ⅱ | 工程建设其它费 | 5848.37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721.65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966.00 | |||
三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93.83 | |||
四 |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费 | 20.00 | |||
五 | 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费 | 20.00 | |||
六 | 勘察费 | 78.00 | |||
七 | 设计费 | 2500.48 | |||
八 | 施工图审查费 | 73.19 | |||
九 | 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及保险费 | 359.56 | |||
十 | 环境影响咨询费、环境检测费 | 25.00 | |||
十一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739.81 | |||
十二 | 工程招标代理费 | 56.39 | |||
十三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71.91 | |||
十四 | 绿建咨询费 | 32.00 | |||
十五 | 原始地坪测绘 | 10.26 | |||
十六 | 节能报告及评估 | 13.61 | |||
十七 | 交通影响评价费 | 13.61 | |||
十八 | 日照分析 | 8.16 | |||
十九 | 消防检测费 | 16.33 | |||
二十 | 防雷技术费 | 28.58 | |||
(Ⅰ+Ⅱ)合计 | 95736.75 | ||||
Ⅲ | 预备费 | 3829.47 | (Ⅰ+Ⅱ)*4% | ||
Ⅳ | 总概算 | 99566.22 |
年月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 (略) 。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印发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 |
省卫生健康委:
(略) 发展改革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一期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转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卫项管字〔[2023〕]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1〕[2021]921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3〕[2023]102号),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略)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略) (略) 新建区坚摩大道以东、武功山大道以南、西一环高速公路以西、龙兴大道以北地块,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84-01-*)总用地面积153.87亩,设置病床位700床(其中医疗综合楼400床、感染楼300床),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937.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142.36平方米(其中垃圾站独立地下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1栋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0079.96平方米,为11层高层建筑(局部4层裙楼),建筑总高度47.15米;新建1栋感染楼,总建筑面积22370.58平方米,为10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46.15米;新建1栋科研办公楼,总建筑面积7135.10平方米,为5层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23.65米;新建1座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6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5.65米;新建3座门卫室,各门卫室建筑面积均为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3.95米;新建地下1层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5742.36平方米(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地下室相互连通);购置科研实验、信息化设备6888台(套);配套建设道路、综合管网、绿化等总图工程。
二、总图布置
1.医疗综 (略) 区一期建设场地中心,感染楼布置于综合楼南侧,两栋建筑由4层裙楼相联系;科研办公楼布置场地北侧,南临医疗综合楼,采用连廊与综合楼相连;垃圾、污水处理站布置于感染楼东北侧,发热门诊楼(另建,未纳入本项目建设)布置于感染楼南侧,东临垃圾污水处理站;场地南侧为二期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场地东侧为河渠和远期发展用地。
2.院区车行主入口位于场地西端中部与坚磨大道相接,两个车行次入口位于场地西端南、北两侧并分别与坚磨大道相接,各出入口均设置1处门卫室及电动门;污物出入口(兼南侧车行出入口) (略) 区西端南侧,对接坚磨大道;主要人行 (略) 区西端正对医疗综合楼门诊部,并与主入口人行广场相接,便于人员集散;人行次要 (略) 区西端南侧,便于感染楼、发热门诊人员分流。场地四周及主要建筑物周边设置大于等于6米宽的环形车道,转弯半径大于12米,满足机动车及消防车通行要求,高层建筑沿长边布置消防车登高场地;地下车库双车道单 (略) 区车行主入口的南侧,双车道单 (略) 区北侧车行出入口南侧,双车道双向出入口位于行政办公楼东侧,入口大门实现人车分流,机动车辆在出、入口处直接驶出(入)地下室,人流通过入口连接的人行广场进出;机动车位采用地下、地面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地下室共设置机动车位747个(含充电桩车位60个),地面共设置机动车位184个(其中普通车位28个、急救车位10个、充电桩车位121个、无障碍车位10个、出租车位10个、装卸货车位5个)。
3.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基本合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与规划部门沟通衔接,落实规划条件,合理确定建筑退距、容积率和绿化率; (略) 区地块总体规划,核实周边规划道路、既有道路标高,结合场地地形条件,优化总平面布置、场区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进一步完善场地竖向设计;深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总图工程设计。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医疗综合楼、科研办公楼、感染楼、垃圾污水处理站、门卫室等建(构)筑物平、立、剖面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细 (略) 区外部的衔接,按照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要求优化各单体建筑各层功能用房平面布局和内部运行流线,深化DSA、手术中心、ICU等用房二次设计;适当控制单体建筑装饰标准,节省投资。
1.平面布置
(1)医疗综合楼
医疗综合楼为地下1层、地上11层(其中裙楼4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70079.96平方米,建筑高度47.1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以下同),平面呈不规则布置,主 (略) 楼(主楼)、南侧门急诊、医技楼(裙房)和氧舱及后勤辅助用房等组成。门急诊、医技楼总体按照急诊急救部、门诊部、医技部和后勤服务等功能区布局,大楼采用医疗街模式布置,各医疗科室相对独立,急诊急救部布置于门急诊、医技楼北侧一、二层,按急诊抢救、急诊留观、急诊治疗、急诊手术等分区设置;门诊部布置于门急诊、医技楼南侧一、二层,设置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眼科、耳鼻喉、口腔科;医技部主要布置于门急诊、医技楼的三、四层,主要设置影像、核医学、放疗、检验、病理、输血、药剂、供应室、介入治疗、手术中心等科室,其中影像、核医学、介入室布置于一层;高压氧舱、职工餐厅、家属餐厅、营养厨房等服务区布置于门急诊、医技楼一层东侧。医疗综合楼地上各层布置为:
一层:主楼一层主 (略) 大厅、 (略) 办理、超市、120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和DSA、免疫接种、核医学科等科室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裙楼一层主要布置门诊大厅、门诊药房、挂号收费、急诊门厅、急诊急救、儿科门诊、内科门诊、影像科等科室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及营养厨房、职工餐厅、家属餐厅、高压氧舱、制氧机房等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
二层:主楼二层主要布置输血科、检验科、急诊留观输液等功能用房及辅助用房;裙楼二层主要布置外科门诊、妇科门诊、产科门诊、透析中心等科室功能用房及辅助用房,及制氧机房、正压机房、风机房、变配电室、排烟机房等设备用房。
三层:主楼三层主要布置中心供应功能用房、ICU病床(28床)、医护人员用房、辅助用房等;裙楼三层主要布置病理科、超声、功能检查、皮肤科门诊、口腔科门诊、中医门诊科室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
四层;主楼四层主要布置手术部(13间手术室)、呼吸内境、消化内境等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裙楼四层主要布置手术辅助区、眼科门诊、耳鼻喉门诊、日间病房、预留诊区等科室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
五层:主楼五层主要布置手术净化机房、住院部药房、静脉配液配置间、库房和药房管理室、值班室等辅助用房;裙楼屋面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排烟机房。
六~十一层:六~十层为病房层,分别设置产科、新生儿科、呼吸科、心内科病房和医护人员用房、辅助用房等,其中六层设置产科病床位40床;七层设置儿科病床位38床(含新生儿12床)、外科病床位40床;八层设置呼吸科病床位38床(含RICU8床)、外科病床位40床;九层设置心内科病床位38床(含CCU8床)、外科病床位40床;十层设置内科病床位80床;十一层为VIP病房层,设置单人套间病房19间,病床位19床。各病房层均设置抢救室、治疗室、换药室及护士站、值班室、医护人员用房、辅助用房。
主楼屋面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水箱间等设备用房。
大楼根据医患流线、洁污流线,按各功能要求分别设置电梯,医患分流。大楼共设置21台电梯,其中患者电梯11台、医护电梯2台,污物电梯6台、洁物电梯1台、送餐电梯1台;设置自动扶梯8台(地下一层~地上四层);设置10部封闭楼梯、5部防烟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2)感染楼
感染楼为地下1层、地上10层高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22370.58平方米,建筑高度46.1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主体建筑平面呈L型布置。感染门诊区布置于大楼地上一、二层,主要设置肠道肝炎门诊、结核门诊、艾滋门诊及呼吸内镜、负压手术室、住院药房;地上三~ (略) 部。各区域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各区之间设置缓冲间,并设置医护人员清洁电梯,患者污染电梯,以及污物电梯,互不交叉, (略) 内感染。其各层平面布置为:
一层:主 (略) 大厅、 (略) 办理、影像、肠道肝炎门诊、结核门诊、艾滋门诊等科室功能用房和医护辅助用房。
二层:主要布置超声心电、呼吸内镜、负压手术室、住院药房等科室功能用房和医护辅助用房。
三层:主要布置负压ICU病房、负压隔离病房及医护人员用房,共设置负压ICU病床17床,其中单人间病房7间、双人间病房5间;设置单人间隔离病房8间。
四~十层:四~十层为病房层,各层护理单元为39、40床位,其中四、五层各设置40病床位,各设置单人间病房5间、双人间病房10间、三人间病房5间;六~十层各设置39病床位,各设置单人间病房6间、双人间病房9间、三人间病房5间;各病房层均设置治疗室、护士站、值班室、医护人员用房及辅助用房。
屋面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排烟机房等设备用房。
感染楼根据医患流线、洁污流线,按各功能要求分别设置电梯,医患分流,并且单独设置污物电梯、医护电梯、患者专用医梯。大楼共设置7台电梯,其中患者电梯4台、医护电梯2台,污物电梯1台;设置4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3)科研办公楼
科研办公楼为地下1层、地上5层多层建筑(局部附楼1层),地上建筑面积7135.10平方米,建筑高度23.6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高度),主体建筑平面呈L型布置。北侧主楼地上一 (略) 史展厅、小会议室、病案库,附楼一层主要布置门厅、报告厅(415人)、会议室、空调机房、分变配电室等;二层主要布置阅览室、教室、实验室;三层主要设置倒班宿舍(双人间9间)、值班室、信息中心功能用房等;四、五层为业务管理用房,设置科教、信息、器械、总务、药剂、营养、病案、保卫、纪检、宣传、审计、医务、护理、质控、院感、保健、财务、党办、人事等科室业务管理用房和党员活动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大楼共设置3台电梯、2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4)地下室
地下室为地下一层整体式建筑,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3栋建筑单体地下室相互连通,总建筑面积35742.36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4413.43平方米),主要布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共747个车位,其中充电桩车位60个),医疗综合楼地下室区域主要布置放疗科(配置2台直加、2台模拟定位CT)、中心库房、总务库房、耗材库、柴油发电机房、风机房、太平间、柴油发电机房、负压、制冷、水处理、风机房等设备用房;感染楼地下室区域主要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用房;科研办公楼地下室区域主要为人防地下室(包括二等人员掩蔽所及 (略) ),平时为库房及车库区。人防区域按平战结合设计,战时 (略) ,包括战时滤毒室、固定电站、储油间、油泵间、污泵间、手术室、心电/B超室、X射线室等功能用房(平时同战时);并设置战时盥洗室、配血室、临床检验室、医护办公、食品库、整理/消毒灭菌室、生化室、烧伤隔离病房、急救观察室等功能用房(平时为库房)和战时密闭通道、第一防毒通道等(平时为走道)。防护区可容纳人员数量410人,设有床位157床。
(5)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垃
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合建)为地下1层、地上1层的单层建筑,总建筑面积6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5.65米。地下室主要布置污水处理池、设备间;地上一层主要布置垃圾收集、清洗、消毒、病理、感染、卫浴等垃圾处理站用房和设备,及储泥、污泥脱水、中控、加药等污水处理站用房和设备。
(6)门卫室
3座门卫室均为单层建筑,每座门卫室建筑面积均为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3.95米。内设门卫值班室、卫生间。
2.立面设计
原则同意采用设计推荐并取得规划部门批复的立面建筑方案。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建筑造型采用现代、简约、明快的建筑风格,整体上采用横向开窗形式。医疗综合楼门诊大厅结合主要建筑主出入口采用圆形体量建筑形式,建筑单体通过叠层退台方式丰富建筑沿街轮廓线,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各建筑之间通过连廊和虚空间的组合,丰富建筑空间。外立面主要采用白色铝板装饰,局部采用白色涂料装饰,建筑阳角部分采用圆弧倒角处理,增加建筑圆润感。外窗采用断桥铝合金框、Low-E+氩气+透明玻璃。
3.剖面设计
(1)医疗综合楼为地下1层、地上11层(裙楼为4层)高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地下室层高为6.60米,主楼地上一层层高为5.1米,二~四层层高均为4.5米,五~十层层高均为4.0米,十一层层高为3.95米,主楼建筑总高度为47.15米;裙楼一层层高为5.1米,二、三层层高为4.50米,四层层高为4.45米,裙楼建筑总高度为19.15米。
(2)感染楼为地下1层、地上10层高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地下室层高为6.60米,地上一层层高为5.1米,二~九层层高均为4.5米,十层层高为4.45米,建筑总高度为46.15米。
(3)科研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5层(局部附楼为1层)多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地下室层高为6.60米,主楼地上一层层高为5.1米,二~四层层高均为4.5米,五层层高为4.45米,建筑总高度为23.65米;局部附楼层高为5.10米,建筑高度为5.65米。
(4)垃圾、污水处理站为地下1层,地上1层单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地下室层高为6.60米,地上一层层高为5.05米,建筑高度为5.65米。门卫室为单层建筑,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42.00,室内外高差为0.20米,层高为3.30米,建筑高度为3.95米。
四、结构设计
1.原则同意医疗综合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站、门卫室等单体建(构)筑采用设计推荐的结构体系、基础选型,其中感染楼、科研办公楼、医疗综合楼A、B结构单元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医疗综合楼C、D、E、F结构单元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以中风化粉砂岩为持力层;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站、门卫室等单体建(构)筑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以中风化粉砂岩为持力层;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主框架梁+次梁+板楼盖结构体系(非人防部分采用主框架梁+板楼盖体系),采用桩筏基础。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持力层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优化柱网布置,完善基础设计;复核、优化梁、板、柱截面设计;进一步核实地下水位,复核计算地下室抗浮稳定,优化、完善地下室结构及人防专项设计。
五、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
1.给排水设计
(1)本工程供水水源从场地西侧规划建设 (略) 政给水管道引入一根DN250的给水管,供本项目室内、外生活和消防用水,并与场区内环状给水管网相接,市政给水压力为0.20MPa。室外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分设管道的供水系统;室外 (略) 政水压直接供给;室内生活用水地下一层至地 (略) 政水压直接供给,二层及以上分别由地下室生活水箱(300立方米)+变频恒压供水设备加压供水;室内、外消防由设置于地下室的消防水池(1080立方米)、消防水泵联合设置于医疗综合楼屋顶消防稳压水箱(36立方米)和稳压设备加压供水。
(2)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汇集并分别经化类池处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场地西 (略) 政污水管道;特殊医疗、实验室废水及污染物单独收集,由有资质的专业厂家收集外运处理;核医学等区域内含放射性核素的污水设独立排水管和通气管,单独收集后排入医疗综合楼东北侧室外衰变池。雨水经雨水管汇集后分区分别排至场区西侧 (略) 政雨水管网、东侧河渠。
2.电气工程设计
(1)本工程分别由鸿图变电所、 (略) 政电网各引入1回路10KV电源线路至医疗综合楼二层的主变电所为供电电源,分别引至各变配电室供各单体建(构)筑物、各区域供电,双重电源分列运行,互为备用; (略) 区重要一级负荷供电可靠,医疗综合楼地下室配置总容量2100kW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手术室、急诊抢救、重症监护等重要负荷及网络中心设置UPS不间断电源供电。
(2)医疗综合二层南侧设一内嵌值班室的主变配电室,内设4台干式变压器,其中1、2号变压器容量为2×1600kVA,3、4号变压器容量为2×2000kVA;科研办公楼首层设分变电所,内设4台干式变压器,其中5、6号变压器容量为2×1600kVA,7、8号变压器容量为2×1250kVA。10kV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低压配电(220/380V)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
(3)建筑智能化主要包含信息设施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机房工程等,其中信息设施系统包含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及时钟系统共九个子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包含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及应急响应系统共七个子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包含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建筑能效监管系统两个子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包含护理呼应信号系统、候诊呼叫信号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病房探视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婴儿电子防盗系统、视频示教系统及手术室对讲系统共八个子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包含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集成平台系统设施层、建筑设备监控、机房综合管理和能效监管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电扶梯集中监控及五方对讲系统等;机房工程主要为网络信息机房建设,包括机房装饰系统、机房供配电工程及UPS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精密空调系统、新风和排烟系统、机柜和封闭冷通道系统、气体消防及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及机房DCIM监控系统等。
3.暖通设计
(1)空调系统
医疗综合大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空调冷、热源集中布置于地下室一层的冷冻机房、锅炉房,采用采用磁悬浮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四管制风冷冷热水机组+风冷热泵机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为空调主冷源、热源。医疗综合大楼、感染楼、科研办公楼按功能区域分别采用相应的空调型式,其中手术室、ICU、产科、静脉配液、中心供应灭菌、PCR等区域采用全空气净化空调;放射科CT、DR室、检验科、消防控制室、UPS间等区域采用多联式分体空调加新风系统;MRI、信息机房采用风冷式恒温恒湿机房专用空调;门诊入口大厅、报告厅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其它区域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垃圾、污水处理站工作间、中控间、门卫值班室采用分体空调。
(2)通风系统
地下室设备用房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地下车库设置排风兼消防排烟系统;锅炉房设置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厨房设置独立的排风、排油烟系统;检验科等有强烈异味的房间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变配电室、CT、DR、病案库、信息机房平时排风系统兼做灭火后排风系统,灭火后排风风机与平时排风风机合用;公共卫生间、淋浴间及无外窗的卫生间、污洗室等房间设置机械排风;化验室、处置室、换药室等污染严重的场所,设置机械排风。其它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功能用房、区域采用自然通风。
(3)防排烟系统
地上长大于20米的内走廊、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无窗房间、中庭等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地下室车库、设备用房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并相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其它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功能用房、区域采用自然排烟。
4.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复核计算用电负荷,根据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优化调整各功能区用电负荷等级,进 (略) 规划、市政、电力等有关管理部门沟通衔接,落实供水水源、供电电源及给、排水、供电接口条件,并同步实施 (略) 政道路、市政给水、排水管网, (略) 区总体规划,预留远期建设条件,优化、完善给、排水和供、配电设计;完善、深化建筑智能化设计和暖通设计。
六、热力及医用气体工程设计
1.热力系统
本工程热源由设置于医疗综合楼地下室的燃气锅炉房提供,以热水和蒸汽为介质供应本项目的热负荷。锅炉房内设置单台额定供热量为5.6MW的全自动超低氮真空热水机组两台,热水系统设计供回水温度为 60/50℃,直接供给空调热水系统使用;设置单台额定蒸发量为2t/h的全自动超低氮蒸汽锅炉两台, (略) 区全年生产用汽包括中心供应、洗衣房、厨房使用。
2.燃气系统
(略) 政中压燃气管道供给,主要供厨房和锅炉房使用。院区设落地式燃气调压箱两座,其中一路调到锅炉所需压力,供地下一层锅炉房使用,另一路调至低压供厨房使用。
3.柴油发电机房供油系统
在靠近平时发电机房储油间的外墙处设置油管接头井,由输油管管道送至储油间内的高位日用油箱,日用油箱的油自流供柴油机使用,日用油箱容积1.0立方米;在靠近战时发电机房储油间的外墙处设置与防空地下室抗力级别相同的油管接头井,在储油间内设两个总容积各11.52立方米的油箱(平时不储油),同时设1.0立方米日用油箱供平时紧急发电使用。
4.医用气体系统
院区设置制氧机房一座,机房内设分子筛制氧系统和全自动氧气汇流排系统, (略) 区各部门使用;医疗综合楼地下一层、感染楼污染区分别设置真空吸引站房,站房内设置医疗真空吸引系统分别供应本楼使用;医疗综合楼口腔科设口腔科真空吸引站房专供口腔科牙椅使用;医疗综合楼二层设置空压站房,站房内设置医疗压缩空气系统、中心供应压缩空气系统、口腔科压缩空气系统共三套系统,其中医疗压缩空气 (略) 区各部门使用;医疗综合楼手术部设备层设有汇流排间和麻醉废气排放泵房,内设二氧化碳、氮气、笑气汇流排和麻醉废气排放泵供手术室使用。
七、信息化系统及专业设备
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原则同意购置智能信息化系统设备4327台(套),其中信息网络系统设备2004台(套)、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1781台(套)、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设备542台(套);购置智能物流系统设备2245台(套)、智慧后勤系统设备约62台(套)、智慧药房系统设备约234台(套);配置全自动酶免仪、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等科研实验设备约20台(套)。下阶段应 (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承担的功能要求, (略) 区( (略) (略) )既有信息化管理系统、科研实验仪器设备情况,做好医务管理、电子病历等数据系统迁移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智能信息化系统设计,合理配置科研实验设备,核实技术参数。
八、原则同意消防、人防、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九、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99566.22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并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工程概算核定表 | |||||
---|---|---|---|---|---|
序号 | 项目及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 注 | ||
Ⅰ | 工程费用 | 89888.38 | |||
一 | 主体工程 | 74385.64 | |||
(一) | 医疗综合楼 | 42881.69 | 70079.96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10022.60 | |||
2 | 装饰工程 | 8722.05 | |||
3 | 暖通工程 | 5943.59 | 含冷热源机组 | ||
4 | 强电工程 | 5258.01 | 含变配电及柴油发电机组 | ||
5 | 弱电工程 | 3127.76 | |||
6 | 给排水工程 | 3572.01 | 含纯水系统 | ||
7 | 消防水工程 | 1005.82 | 含气体灭火 | ||
8 | 消防电工程 | 1072.49 | |||
9 | 动力工程 | 2813.98 | 含医疗气体、燃气、热力系统 | ||
10 | 电梯工程 | 973.00 | 29台(含8台扶梯) | ||
11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370.38 | |||
(二) | 感染楼 | 12646.05 | 22370.58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3529.06 | |||
2 | 装饰工程 | 3660.92 | 含净化 | ||
3 | 暖通工程 | 1646.65 | 含净化 | ||
4 | 强电工程 | 1493.69 | 含净化 | ||
5 | 弱电工程 | 680.31 | |||
6 | 给排水工程 | 616.69 | |||
7 | 消防水工程 | 126.31 | |||
8 | 消防电工程 | 180.54 | |||
9 | 动力工程 | 329.58 | 含医疗气体、热力系统 | ||
10 | 电梯工程 | 304.00 | |||
11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78.30 | |||
(三) | 科研办公楼 | 4288.65 | 7135.10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1124.32 | |||
2 | 装饰工程 | 1076.95 | |||
3 | 暖通工程 | 430.75 | 含多联机系统 | ||
4 | 强电工程 | 453.23 | 含多联机系统 | ||
5 | 弱电工程 | 808.56 | |||
6 | 给排水工程 | 126.72 | |||
7 | 消防水系统 | 91.74 | |||
8 | 消防电系统 | 73.42 | |||
9 | 动力工程 | 2.99 | |||
10 | 电梯工程 | 75.00 | |||
11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24.97 | |||
(四) | 地下室 | 13784.25 | 35742.36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9225.77 | |||
2 | 装饰工程 | 1499.19 | |||
3 | 土方及桩基工程 | 3059.29 | |||
(五) | 垃圾站及污水处理站 | 696.25 | 692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128.63 | |||
2 | 装饰工程 | 60.26 | |||
3 | 暖通工程 | 4.23 | |||
4 | 强电工程 | 2.60 | |||
5 | 弱电工程 | 6.76 | |||
6 | 给排水工程 | 476.35 | 含污水处理设备 | ||
7 | 电梯工程 | 15.00 | |||
8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2.42 | |||
(六) | 门卫 | 88.75 | 60平方米 | ||
1 | 建筑工程 | 30.26 | |||
2 | 装饰工程 | 36.23 | |||
3 | 暖通工程 | 2.09 | |||
4 | 强电工程 | 9.34 | |||
5 | 弱电工程 | 7.92 | |||
6 | 给排水工程 | 2.70 | |||
7 | 抗震支吊架工程 | 0.21 | |||
二 | 室外配套总图工程 | 7945.84 | |||
(一) | 土方工程 | 1509.66 | |||
(二) | 道路、广场、硬地等 | 933.54 | |||
(三) | 绿化及景观等工程 | 1571.55 | |||
(四) | 围墙 | 199.85 | |||
(五) | 给排水工程 | 756.43 | |||
(六) | 强电工程 | 107.59 | |||
(七) | 弱电工程 | 65.46 | |||
(八) | 动力工程 | 22.73 | |||
(九) | 外水接入费用 | 300.00 | |||
(十) | 外电接入费用 | 2120.00 | |||
(十一) | 外动力接入费用 | 359.03 | |||
三 | 专业设备 | 7556.90 | |||
(一) | 智能信息化系统 | 4032.67 | 含安全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系统设备4327台(套) | ||
(二) | 智能物流系统 | 1424.23 | 2245台(套) | ||
(三) | 智能后勤系统 | 600.00 | 62台(套) | ||
(四) | 智能药房系统 | 700.00 | 234台(套) | ||
(五) | 科研实验室设备 | 600.00 | 20台(套) | ||
(六) | 医用防护用品 | 200.00 | 1项 | ||
Ⅱ | 工程建设其它费 | 5848.37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721.65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966.00 | |||
三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93.83 | |||
四 |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费 | 20.00 | |||
五 | 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费 | 20.00 | |||
六 | 勘察费 | 78.00 | |||
七 | 设计费 | 2500.48 | |||
八 | 施工图审查费 | 73.19 | |||
九 | 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及保险费 | 359.56 | |||
十 | 环境影响咨询费、环境检测费 | 25.00 | |||
十一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739.81 | |||
十二 | 工程招标代理费 | 56.39 | |||
十三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71.91 | |||
十四 | 绿建咨询费 | 32.00 | |||
十五 | 原始地坪测绘 | 10.26 | |||
十六 | 节能报告及评估 | 13.61 | |||
十七 | 交通影响评价费 | 13.61 | |||
十八 | 日照分析 | 8.16 | |||
十九 | 消防检测费 | 16.33 | |||
二十 | 防雷技术费 | 28.58 | |||
(Ⅰ+Ⅱ)合计 | 95736.75 | ||||
Ⅲ | 预备费 | 3829.47 | (Ⅰ+Ⅱ)*4% | ||
Ⅳ | 总概算 | 99566.22 |
年月日
抄送:省财政厅、省 (略) 。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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