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中清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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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中清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淮杜环行〔2023〕21号

关于安徽中清 (略) (略)

(略) 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安徽中清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安徽中清 (略) (略) 杜集区梧桐北路与龙兴路交口东北 (略) (略) 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拟建项目主要分三期进行建设,主要建设TOPCon电池生产区和生活办公区。其中一期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5GWTOPCon电池及配套10GW土建,二期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10GWTOPCon电池生产能力。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电池车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氨气笑气站、空分制氮站、化学品供应站、动力中心、倒班楼等配套工程。电池车间分两期建设,共布置20条新型N型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分别位于电池车间的南侧和北侧;由制绒工段、硼扩工段、激光开槽工段、热氧化工段、去BSG+碱抛工段、LPCVD沉积工段、退火磷扩工段、去PSG+RCA工段、ALD镀膜、PECVD镀膜、丝网印刷、成品打包区以及配套生产区域等组成。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2〕264号),备案代码:2312-*-04-01-*。项目投资总额为*.59万元,其中一期和二期投资额约*万元,环保投资7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9%。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书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TOPCon电池生产区废水分类分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三级除氟系统+生化系统;处理规模为15000m3/d)。其中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放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工艺和废气洗涤塔产生的酸碱废水以及初期雨水接入除氟系统进行处理,废气洗涤塔产生的高氨废水接入生化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间接排放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限 (略) 政污水管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龙河;生活办公区污水预处理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目前处于建设期,本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不得投产运行。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制绒工段酸雾、返工片清洗酸雾、硼扩散废气、去BSG酸雾、碱抛酸雾、储罐呼吸废气、LPCVD工段沉积废气、退火磷扩工段废气、RCA工段废气、舟房清洗工段废气、ALD镀膜工段废气、PECVD镀膜工段废气、印制废气和烧结废气、硅烷站换气废气、氨气笑气站换气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本项目制绒工段和返工片清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氯化氢和氟化物)采用机台槽体密闭,经管道负压收集,经2套“两级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一期和二期各1套),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和DA011)排放;硼扩散工序产生的废气(氯气)采用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2套“两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一期和二期各1套),分别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和DA012);化学品供应站产生呼吸废气(氯化氢和氟化物)、去BSG工段产生废气(氟化物)以及碱抛工段产生的酸雾(氯化氢和氟化物)采用机台槽体密闭,经管道负压收集,经4套“碱喷淋装置”(一期和二期各2套)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和DA013)排放;LPCVD工段产生废气(颗粒物和硅烷)采取设备密闭,经“硅烷燃烧桶+干式除尘器装置”(23个燃烧筒+2组集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和DA014)排放;退火磷扩产生废气(氯气和颗粒物)、去PSG工段产生酸雾(氟化物)、RCA工段产生酸雾(氯化氢和氟化物)、石墨舟和石英舟清洗工段产生的酸雾(氯化氢和氟化物)采用机台槽体密闭,经管道负压收集,经4套“碱喷淋装置”(一期和二期各2套)处理达标后,分别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和DA015);ALD镀膜工段(颗粒物)、PECVD镀膜工段(颗粒物、氨气和笑气)以及硅烷站换气废气(颗粒物)采取“硅烷燃烧桶+干式除尘器装置+氨气洗涤塔”(66个燃烧筒+2套集尘器+2套氨气洗涤塔)处理达标后,分别由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和DA016);丝网印刷废气、烘干废气以及烧结废气(非*烷总烃)分别采用设备自带冷凝和燃烧系统(燃烧塔)预处理后,经过4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期和二期各2套)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和DA017)排放;氨气笑气站换气废气(氨气)经1套“氨气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非*烷总烃)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氯化氢、氟化物、氨和硫化氢)采用收集池上端加盖密闭,经1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至顶楼排放。

本项目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和氟化物、氯气、非*烷总烃、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同时,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1.2561吨/年,NOx:1.0624吨,VOCS:1.5952吨/年)。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一般包装物、反渗透、超滤等水处理膜、废石墨石英舟、除尘灰等定期外售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含氟污泥、生化污泥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库内,委托相关单位处置;不合格硅片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库内, (略) 回收再利用;废丝网、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试剂、废机油、废石英管、废过滤芯、废缓蚀阻垢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书》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电池车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供应站、原材料仓库、氨气笑气站、化学品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及污水收集管网等重点区域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落实《报告书》关于地下水监测有关要求,确保地下水水质安全。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项目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厂区排口前端分别设置污水和雨水切断阀装置;建设3座总容积3600 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5600m3的事故应急池,满足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临时储存需要;化学品库和化学品供应站内分区进行物料存储,各存储单元周围均设置地沟、围堰、集液槽,浓度检测仪等风险防范措施;硅烷站、氨气笑气站及特气站等区域设置气体浓度检测仪、喷淋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车间内安装液氨、硅烷、氧气、臭氧、硅烷探测仪等及急停系统等,并设置400m环境防护距离。

8、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9、采纳《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矿山集街道环保站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7月18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矿山集街道环保站。

淮杜环行〔2023〕21 (略) 中清 (略) (略) 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doc

淮杜环行〔2023〕21号

关于安徽中清 (略) (略)

(略) 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安徽中清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安徽中清 (略) (略) 杜集区梧桐北路与龙兴路交口东北 (略) (略) 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拟建项目主要分三期进行建设,主要建设TOPCon电池生产区和生活办公区。其中一期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5GWTOPCon电池及配套10GW土建,二期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10GWTOPCon电池生产能力。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电池车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氨气笑气站、空分制氮站、化学品供应站、动力中心、倒班楼等配套工程。电池车间分两期建设,共布置20条新型N型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分别位于电池车间的南侧和北侧;由制绒工段、硼扩工段、激光开槽工段、热氧化工段、去BSG+碱抛工段、LPCVD沉积工段、退火磷扩工段、去PSG+RCA工段、ALD镀膜、PECVD镀膜、丝网印刷、成品打包区以及配套生产区域等组成。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2〕264号),备案代码:2312-*-04-01-*。项目投资总额为*.59万元,其中一期和二期投资额约*万元,环保投资7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9%。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书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TOPCon电池生产区废水分类分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三级除氟系统+生化系统;处理规模为15000m3/d)。其中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放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工艺和废气洗涤塔产生的酸碱废水以及初期雨水接入除氟系统进行处理,废气洗涤塔产生的高氨废水接入生化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间接排放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限 (略) 政污水管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龙河;生活办公区污水预处理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目前处于建设期,本 (略) 天汇工业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不得投产运行。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制绒工段酸雾、返工片清洗酸雾、硼扩散废气、去BSG酸雾、碱抛酸雾、储罐呼吸废气、LPCVD工段沉积废气、退火磷扩工段废气、RCA工段废气、舟房清洗工段废气、ALD镀膜工段废气、PECVD镀膜工段废气、印制废气和烧结废气、硅烷站换气废气、氨气笑气站换气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本项目制绒工段和返工片清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氯化氢和氟化物)采用机台槽体密闭,经管道负压收集,经2套“两级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达标后(一期和二期各1套),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和DA011)排放;硼扩散工序产生的废气(氯气)采用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2套“两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一期和二期各1套),分别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和DA012);化学品供应站产生呼吸废气(氯化氢和氟化物)、去BSG工段产生废气(氟化物)以及碱抛工段产生的酸雾(氯化氢和氟化物)采用机台槽体密闭,经管道负压收集,经4套“碱喷淋装置”(一期和二期各2套)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和DA013)排放;LPCVD工段产生废气(颗粒物和硅烷)采取设备密闭,经“硅烷燃烧桶+干式除尘器装置”(23个燃烧筒+2组集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和DA014)排放;退火磷扩产生废气(氯气和颗粒物)、去PSG工段产生酸雾(氟化物)、RCA工段产生酸雾(氯化氢和氟化物)、石墨舟和石英舟清洗工段产生的酸雾(氯化氢和氟化物)采用机台槽体密闭,经管道负压收集,经4套“碱喷淋装置”(一期和二期各2套)处理达标后,分别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和DA015);ALD镀膜工段(颗粒物)、PECVD镀膜工段(颗粒物、氨气和笑气)以及硅烷站换气废气(颗粒物)采取“硅烷燃烧桶+干式除尘器装置+氨气洗涤塔”(66个燃烧筒+2套集尘器+2套氨气洗涤塔)处理达标后,分别由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和DA016);丝网印刷废气、烘干废气以及烧结废气(非*烷总烃)分别采用设备自带冷凝和燃烧系统(燃烧塔)预处理后,经过4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期和二期各2套)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和DA017)排放;氨气笑气站换气废气(氨气)经1套“氨气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非*烷总烃)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氯化氢、氟化物、氨和硫化氢)采用收集池上端加盖密闭,经1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0);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至顶楼排放。

本项目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和氟化物、氯气、非*烷总烃、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同时,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1.2561吨/年,NOx:1.0624吨,VOCS:1.5952吨/年)。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一般包装物、反渗透、超滤等水处理膜、废石墨石英舟、除尘灰等定期外售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含氟污泥、生化污泥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库内,委托相关单位处置;不合格硅片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库内, (略) 回收再利用;废丝网、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试剂、废机油、废石英管、废过滤芯、废缓蚀阻垢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书》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电池车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供应站、原材料仓库、氨气笑气站、化学品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及污水收集管网等重点区域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落实《报告书》关于地下水监测有关要求,确保地下水水质安全。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项目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厂区排口前端分别设置污水和雨水切断阀装置;建设3座总容积3600 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5600m3的事故应急池,满足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临时储存需要;化学品库和化学品供应站内分区进行物料存储,各存储单元周围均设置地沟、围堰、集液槽,浓度检测仪等风险防范措施;硅烷站、氨气笑气站及特气站等区域设置气体浓度检测仪、喷淋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车间内安装液氨、硅烷、氧气、臭氧、硅烷探测仪等及急停系统等,并设置400m环境防护距离。

8、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设计,进一步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9、采纳《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矿山集街道环保站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7月18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矿山集街道环保站。

淮杜环行〔2023〕21 (略) 中清 (略) (略) 杜集区中清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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