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泽联环保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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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联环保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3年7月1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单位地址: (略) 马集镇金营村金营大道226号;

建设内容:建设厂内年收集、分拣一般工业固废5万吨收集分拣线。

环保审批情况:2022年编制完成《 (略)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1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审批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2】03-128号)。2022年12月动工建设;2023年4月建成,项目建成后,形成厂内年收集、分拣一般工业固废5万吨的生产能力。企业已办理了排污管理手续(编号:*MA27RW9D54001V)。

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厂内年收集、分拣一般工业固废5万吨,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批复,建设单位实际建设工程内容与环评申报的一致,本项目未发生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南京 (略) 于2023.05.27~2023.05.28日对“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信箱:*@*q.com


(略)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泽联.pdf 72.1 MB , 下载次数0
,江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3年7月1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单位地址: (略) 马集镇金营村金营大道226号;

建设内容:建设厂内年收集、分拣一般工业固废5万吨收集分拣线。

环保审批情况:2022年编制完成《 (略) 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1月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表的审批批复(批复文号:扬环审批【2022】03-128号)。2022年12月动工建设;2023年4月建成,项目建成后,形成厂内年收集、分拣一般工业固废5万吨的生产能力。企业已办理了排污管理手续(编号:*MA27RW9D54001V)。

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厂内年收集、分拣一般工业固废5万吨,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对报告表的批复,建设单位实际建设工程内容与环评申报的一致,本项目未发生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南京 (略) 于2023.05.27~2023.05.28日对“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信箱:*@*q.com


(略)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泽联.pdf 72.1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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