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食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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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8 文章来源:海 (略)

肉食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 (略) 委托海南 (略) 承担肉食品加工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肉食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肉食品加工厂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 (略) 屯昌县龙河路3km处北侧。本项目拟建一个屠宰生猪30万头/年、鸡鸭鹅2500万羽/年的加工厂,最终形成集生猪和鸡鸭鹅屠宰、分割、初加工和精深肉食品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为一体的肉制品加工企业。产品方案为:初加工产品为热鲜和冷鲜白条肉、精细分割肉、冻肉;深加工产品为传统肉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肉粽、腊肠、腊肉、肉包子、肉饺等)、休闲肉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开口即食的肉脯、肉干、肉松等)、预制菜(包括但不限于梅菜扣肉、酸甜排骨、五香猪蹄、椰子鸡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 (略)

联系方式:邓工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海南 (略)

联系电话:符工 *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可通过邮箱:*@*63.com 提交电子版,也可通过现场地址: (略) 屯昌县屯城镇海榆中线80公里处东侧海 (略) 提交纸质版。

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单位:海 (略)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海 (略)

2023-07-18

发布时间:2023-07-18 文章来源:海 (略)

肉食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 (略) 委托海南 (略) 承担肉食品加工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肉食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肉食品加工厂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 (略) 屯昌县龙河路3km处北侧。本项目拟建一个屠宰生猪30万头/年、鸡鸭鹅2500万羽/年的加工厂,最终形成集生猪和鸡鸭鹅屠宰、分割、初加工和精深肉食品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为一体的肉制品加工企业。产品方案为:初加工产品为热鲜和冷鲜白条肉、精细分割肉、冻肉;深加工产品为传统肉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肉粽、腊肠、腊肉、肉包子、肉饺等)、休闲肉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开口即食的肉脯、肉干、肉松等)、预制菜(包括但不限于梅菜扣肉、酸甜排骨、五香猪蹄、椰子鸡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 (略)

联系方式:邓工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海南 (略)

联系电话:符工 *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可通过邮箱:*@*63.com 提交电子版,也可通过现场地址: (略) 屯昌县屯城镇海榆中线80公里处东侧海 (略) 提交纸质版。

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单位:海 (略)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海 (略)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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