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隆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马鞍山隆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5月18日,马鞍山 (略) 根据《马鞍山 (略) 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略) 博望区博望镇东城路1550号。项目实际新建标准化厂房2栋,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6377㎡、3823㎡,研发楼建筑面积为1826㎡,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224㎡,并包括相关场地和配套的给排水、供电、网络通讯、接线等设施。项目按照流程从原料、加工、产品库存等生产工艺进行车间布局,流程顺畅,平面布置较为合理。
项目现阶段只使用其中一栋厂房,建筑面积为3823㎡,厂房内购置各类生产加工及检测设备,可形成年产300台生活用纸生产设备的生产规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6,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马鞍山 (略) 《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立项备案。
2017年10月,马鞍山 (略) 委托安徽 (略) 关于《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安徽 (略) 于2017年11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17日 (略) 博望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博环表〔2017〕118号)。
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2022年3月竣工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法规文件的要求,马鞍山 (略) 于2022年3月委托安徽 (略) 对该公司“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进行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马鞍山 (略) 年产300台生活用纸生产设备生产线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生产工艺与治污设施与环评批复相比,未发生变动。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磨削液购置已配置好的成品,直接使用,不加水勾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博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中使用磨削液,产生的粉尘量较少,通过安装风机、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车床、锯床等生产设备和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和废切削液。
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利用。
废润滑油和废切削液属于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满足博望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 (略) 博望区博望镇东城路,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做好危废管理,完善危废管理台帐。
2023年5月18日,马鞍山 (略) 根据《马鞍山 (略) 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略) 博望区博望镇东城路1550号。项目实际新建标准化厂房2栋,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6377㎡、3823㎡,研发楼建筑面积为1826㎡,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224㎡,并包括相关场地和配套的给排水、供电、网络通讯、接线等设施。项目按照流程从原料、加工、产品库存等生产工艺进行车间布局,流程顺畅,平面布置较为合理。
项目现阶段只使用其中一栋厂房,建筑面积为3823㎡,厂房内购置各类生产加工及检测设备,可形成年产300台生活用纸生产设备的生产规模。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6,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马鞍山 (略) 《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立项备案。
2017年10月,马鞍山 (略) 委托安徽 (略) 关于《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安徽 (略) 于2017年11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17日 (略) 博望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博环表〔2017〕118号)。
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2022年3月竣工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法规文件的要求,马鞍山 (略) 于2022年3月委托安徽 (略) 对该公司“生活用纸设备制造项目”进行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马鞍山 (略) 年产300台生活用纸生产设备生产线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生产工艺与治污设施与环评批复相比,未发生变动。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磨削液购置已配置好的成品,直接使用,不加水勾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博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中使用磨削液,产生的粉尘量较少,通过安装风机、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车床、锯床等生产设备和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和废切削液。
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回收利用。
废润滑油和废切削液属于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满足博望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 (略) 博望区博望镇东城路,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做好危废管理,完善危废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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