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平县镀锌工业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原安平县镀锌工业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略) 地 (略) (略) 安平县县城西北1.5km处,北新大道东侧,占地面积为79520.99m2(119.28亩),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9"53.60",北纬38°14"57.46"。 (略) 地块1999年之前为农田;自1999年至2009年 (略) ,建设金属网热镀锌生产线和金属网冷镀锌生产线;2009年至2019年, (略) 停产,厂区生产设备和厂区内南部建筑设施*续拆除,2019年年底,厂区内北部建筑设施*续拆除;2020年,厂区设施拆除完毕,厂区闲置至今。目前本地块为闲置空地。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原为工业用地,暂无详细未来规划,因此本次调查按照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河北恒一 (略) )对 (略) 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制定了采样方案。依据采样方案进行现场采样,经实验室分析,数据分析最终编写了《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样品45项基本项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锌、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等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 (略) 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苊烯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计算得到。
本次地下水样品35项常规项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评价;石油烃(C10~C40)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79520.99m2(119.28亩),采取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确定各疑似污染区及情况。本次调查共计布设土壤点位170个,涉嫌污染区总面积为13227.36m2,布点数量为80个,密度为165.342m2/个,其他区域总面积为66293.63m2,总布点数量为90个,密度为736.60m2/个,共采集962组土壤点位(包含97组平行样),土壤最大调查深度为8.5米。
本地块初调和详调两个阶段布设13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上层地下水,共采集地下水目标样品13个,分析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类(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类(SVOCs)、石油类等地下水质量表中表1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地下水样品中pH、肉眼可见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氨氮、耗氧量、铜、锰、锌、铅、铁、钠、镉、砷、铝、石油烃(C10~C40)等因子有检出。有检出污染物肉眼可见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氨氮、锰、钠等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其他有检出污染物均不超标。
本地块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锌、铅、苯并[b]荧蒽、苯并[a]芘等因子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因此本地块土壤环境存在污染;
铅超标污染物总面积为619m2。其中第一层超标面积为619m2,最大超标含量2050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4.12,深度为0.5m。最大超标深度为0.5m,即第一层素填层,最大超标深度检出点位为XS10-0.5(冷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铅检测结果为2050mg/kg。铅超标点位仅在第一层有分布,第二层粉土未受到铅污染,地块第二层粉土层对污染向下迁移有较好阻隔作用,铅在本次调查中均已兜底。
锌超标污染物第一层超标总面积为5007m2,第二层超标总面积为2552m2,最大超标含量38800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2.88,深度为0.1m。最大超标深度为3.8m,即第二层粉土层,最大超标深度检出点位为XS22-3.8(热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锌检测结果为10073mg/kg和XS30-3.8(热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锌检测结果为10733mg/kg。锌超标点位在第一层、第二层有分布,主要集中于第一层,第三层粉粘未受到锌污染,地块第三层粉质黏土层对污染向下迁移有较好阻隔作用,锌在本次调查中均已兜底。
苯并[b]荧蒽超标污染物总面积为4m2。其中第一层超标面积为4m2,最大超标含量5.9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0.07,深度为0.1m。最大超标深度为0.1m,即第一层素填层,最大超标深度检出点位为S19-0.1(冷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苯并[b]荧蒽检测结果为5.9mg/kg。苯并[b]荧蒽超标点位仅在第一层有分布,第二层粉土未受到苯并[b]荧蒽污染,地块第二层粉土层对污染向下迁移有较好阻隔作用,苯并[b]荧蒽在本次调查中均已兜底。
苯并[a]芘超标污染物总面积为203m2。其中第一层超标面积为203m2,最大超标含量3.5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5.36,深度为0.1m。最大超标深度为0.1m,即第一层素填层,最大超标深度检出点位为S19-0.1(冷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苯并[a]芘检测结果为3.5mg/kg。苯并[a]芘超标点位仅在第一层有分布,第二层粉土未受到苯并[a]芘污染,地块第二层粉土层对污染向下迁移有较好阻隔作用,苯并[a]芘在本次调查中均已兜底。
土壤样品中铅、锌、苯并[b]荧蒽、苯并[a]芘污染物最大浓度均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36600-2018),后续需要对本地块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修复或管控范围。
地下水调查结论地块共布设13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上层地下水,共采集地下水目标样品13个,采用III类水标准进行评价,有检出污染物肉眼可见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氨氮、锰、钠等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其他有检出污染物均不超标。
地下水样品中肉眼可见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氨氮、锰、钠等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故判定本地块地下水环境有污染风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地块地下水存在污染,需进行进一步风险评估。
(略) 地 (略) (略) 安平县县城西北1.5km处,北新大道东侧,占地面积为79520.99m2(119.28亩),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9"53.60",北纬38°14"57.46"。 (略) 地块1999年之前为农田;自1999年至2009年 (略) ,建设金属网热镀锌生产线和金属网冷镀锌生产线;2009年至2019年, (略) 停产,厂区生产设备和厂区内南部建筑设施*续拆除,2019年年底,厂区内北部建筑设施*续拆除;2020年,厂区设施拆除完毕,厂区闲置至今。目前本地块为闲置空地。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原为工业用地,暂无详细未来规划,因此本次调查按照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河北恒一 (略) )对 (略) 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制定了采样方案。依据采样方案进行现场采样,经实验室分析,数据分析最终编写了《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样品45项基本项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锌、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等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 (略) 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苊烯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计算得到。
本次地下水样品35项常规项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评价;石油烃(C10~C40)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79520.99m2(119.28亩),采取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确定各疑似污染区及情况。本次调查共计布设土壤点位170个,涉嫌污染区总面积为13227.36m2,布点数量为80个,密度为165.342m2/个,其他区域总面积为66293.63m2,总布点数量为90个,密度为736.60m2/个,共采集962组土壤点位(包含97组平行样),土壤最大调查深度为8.5米。
本地块初调和详调两个阶段布设13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上层地下水,共采集地下水目标样品13个,分析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类(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类(SVOCs)、石油类等地下水质量表中表1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地下水样品中pH、肉眼可见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氨氮、耗氧量、铜、锰、锌、铅、铁、钠、镉、砷、铝、石油烃(C10~C40)等因子有检出。有检出污染物肉眼可见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氨氮、锰、钠等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其他有检出污染物均不超标。
本地块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锌、铅、苯并[b]荧蒽、苯并[a]芘等因子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因此本地块土壤环境存在污染;
铅超标污染物总面积为619m2。其中第一层超标面积为619m2,最大超标含量2050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4.12,深度为0.5m。最大超标深度为0.5m,即第一层素填层,最大超标深度检出点位为XS10-0.5(冷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铅检测结果为2050mg/kg。铅超标点位仅在第一层有分布,第二层粉土未受到铅污染,地块第二层粉土层对污染向下迁移有较好阻隔作用,铅在本次调查中均已兜底。
锌超标污染物第一层超标总面积为5007m2,第二层超标总面积为2552m2,最大超标含量38800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2.88,深度为0.1m。最大超标深度为3.8m,即第二层粉土层,最大超标深度检出点位为XS22-3.8(热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锌检测结果为10073mg/kg和XS30-3.8(热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锌检测结果为10733mg/kg。锌超标点位在第一层、第二层有分布,主要集中于第一层,第三层粉粘未受到锌污染,地块第三层粉质黏土层对污染向下迁移有较好阻隔作用,锌在本次调查中均已兜底。
苯并[b]荧蒽超标污染物总面积为4m2。其中第一层超标面积为4m2,最大超标含量5.9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0.07,深度为0.1m。最大超标深度为0.1m,即第一层素填层,最大超标深度检出点位为S19-0.1(冷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苯并[b]荧蒽检测结果为5.9mg/kg。苯并[b]荧蒽超标点位仅在第一层有分布,第二层粉土未受到苯并[b]荧蒽污染,地块第二层粉土层对污染向下迁移有较好阻隔作用,苯并[b]荧蒽在本次调查中均已兜底。
苯并[a]芘超标污染物总面积为203m2。其中第一层超标面积为203m2,最大超标含量3.5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5.36,深度为0.1m。最大超标深度为0.1m,即第一层素填层,最大超标深度检出点位为S19-0.1(冷镀锌车间重点区域),该样品苯并[a]芘检测结果为3.5mg/kg。苯并[a]芘超标点位仅在第一层有分布,第二层粉土未受到苯并[a]芘污染,地块第二层粉土层对污染向下迁移有较好阻隔作用,苯并[a]芘在本次调查中均已兜底。
土壤样品中铅、锌、苯并[b]荧蒽、苯并[a]芘污染物最大浓度均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36600-2018),后续需要对本地块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修复或管控范围。
地下水调查结论地块共布设13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上层地下水,共采集地下水目标样品13个,采用III类水标准进行评价,有检出污染物肉眼可见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氨氮、锰、钠等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其他有检出污染物均不超标。
地下水样品中肉眼可见物、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氨氮、锰、钠等因子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故判定本地块地下水环境有污染风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地块地下水存在污染,需进行进一步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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