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存量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一期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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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存量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一期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略) 存量生活垃圾治理项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内,拟投资30000万元,主要建设垃圾分选车间、变配电、中控制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对填埋场A区存量垃圾进行复挖、筛分,合理处置,垃圾复挖之后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9]124号)要求填埋场进行修复,填埋场修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环评仅为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填埋场垃圾填埋区A区内采用“垃圾好氧快速稳定+原地分选处理”的方案,经过挖掘、晾晒、分选、外运等过程,将填埋场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日处理陈腐生活垃圾1300吨。项目劳动定员30人,项目运行采用 1 班制,每班10小时,年工作300天。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了核准,核准文件为:泰审批投资〔2022〕51号。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堆体好氧预处理阶段废气、垃圾分选废气(晾晒、上料及筛分环节废气)、污水站废气等,其中堆体好氧预处理阶段废气和综合处理车间垃圾分选废气采用“一级植物液碱液喷淋+一级植物液酸液喷淋”,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高15米、内径1.3米排气筒(P1)排放;移动筛分车间垃圾分选废气采用“一级植物液碱液喷淋+一级植物液酸液喷淋”,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7米排气筒(P2)排放;污水站渗滤液处理系统废气采用“一级植物液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3米排气筒(P3)排放;污水站渗滤液浓液处理系统废气采用“一级植物液碱液喷淋+一级植物液酸液喷淋”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3米排气筒(P4)排放。处理后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中一般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垃圾开挖前,对堆体进行好氧预处理,对堆体进行抽注气,抽出的填埋气引至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垃圾在开挖过程中,通过合理规划开挖工序,将裸露作业面控制在最小范围,开挖作业时,采用雾炮对作业面巡回喷洒除臭液进行360度水平旋转角喷雾除臭,抑制恶臭气体及粉尘的产生;每日开挖前,揭开临时覆盖膜,开挖作业结束,将作业面重新覆盖上,并用沙袋做临时压载;暂不开挖作业面,做中间覆盖,用1.0mm光面HDPE膜覆盖在垃圾表面,减少臭气排放;生产车间整体封闭,车间内部设置植物液除臭喷淋管路与喷嘴,将雾化的植物液喷洒至车间空中及地面,消除车间内异味及粉尘;此外生产车间保持微负压状态,减少废气外溢;在填埋场内及四周设置雾炮,随时进行除臭剂喷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预计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排放污染物厂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方式。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洗涤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垃圾渗滤液、洗涤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排至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泮河。

同时加强生产车间、污水站、危废间、调节池等的防渗,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筛分物(腐殖土、惰性物、轻质可燃物)、废油、废油桶、废膜柱及滤芯、废树脂、蒸发废盐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蒸发废盐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等要求对其急性毒性及浸出毒性等进行危废鉴别,属于危废则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属于危废则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废油、废油桶、废膜柱及滤芯、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筛分物中轻质可燃物打包后,外运泰安北控 (略) 、东平 (略) 及宁阳 (略) 进行焚烧处理;惰性物(砖瓦石块、玻璃、陶瓷大件惰性等)外运用作停车场场地平整的底层土;腐殖土经检测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筛选值第二类标准后外运由接收单位进行二次土壤改良满足《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标准后作为生态恢复绿化种植用土使用或用作停车场场地平整的底层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4)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滚筒筛、风选机、粉碎机、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60~9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烷、硫化氢等,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项目生产车间、填埋区等各方面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定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建设单位采取了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实施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等。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并确保事故状态下,降低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人:赵工

联系电话:0538-*

箱:*@*63.com


(略) (略)


作者(180点击查看>>*515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7-18 10:15

, (略) ,泰安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略) 存量生活垃圾治理项 (略)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内,拟投资30000万元,主要建设垃圾分选车间、变配电、中控制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对填埋场A区存量垃圾进行复挖、筛分,合理处置,垃圾复挖之后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9]124号)要求填埋场进行修复,填埋场修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环评仅为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填埋场垃圾填埋区A区内采用“垃圾好氧快速稳定+原地分选处理”的方案,经过挖掘、晾晒、分选、外运等过程,将填埋场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日处理陈腐生活垃圾1300吨。项目劳动定员30人,项目运行采用 1 班制,每班10小时,年工作300天。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了核准,核准文件为:泰审批投资〔2022〕51号。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堆体好氧预处理阶段废气、垃圾分选废气(晾晒、上料及筛分环节废气)、污水站废气等,其中堆体好氧预处理阶段废气和综合处理车间垃圾分选废气采用“一级植物液碱液喷淋+一级植物液酸液喷淋”,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高15米、内径1.3米排气筒(P1)排放;移动筛分车间垃圾分选废气采用“一级植物液碱液喷淋+一级植物液酸液喷淋”,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7米排气筒(P2)排放;污水站渗滤液处理系统废气采用“一级植物液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3米排气筒(P3)排放;污水站渗滤液浓液处理系统废气采用“一级植物液碱液喷淋+一级植物液酸液喷淋”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3米排气筒(P4)排放。处理后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中一般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垃圾开挖前,对堆体进行好氧预处理,对堆体进行抽注气,抽出的填埋气引至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垃圾在开挖过程中,通过合理规划开挖工序,将裸露作业面控制在最小范围,开挖作业时,采用雾炮对作业面巡回喷洒除臭液进行360度水平旋转角喷雾除臭,抑制恶臭气体及粉尘的产生;每日开挖前,揭开临时覆盖膜,开挖作业结束,将作业面重新覆盖上,并用沙袋做临时压载;暂不开挖作业面,做中间覆盖,用1.0mm光面HDPE膜覆盖在垃圾表面,减少臭气排放;生产车间整体封闭,车间内部设置植物液除臭喷淋管路与喷嘴,将雾化的植物液喷洒至车间空中及地面,消除车间内异味及粉尘;此外生产车间保持微负压状态,减少废气外溢;在填埋场内及四周设置雾炮,随时进行除臭剂喷洒。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预计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排放污染物厂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方式。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洗涤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垃圾渗滤液、洗涤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排至厂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泮河。

同时加强生产车间、污水站、危废间、调节池等的防渗,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筛分物(腐殖土、惰性物、轻质可燃物)、废油、废油桶、废膜柱及滤芯、废树脂、蒸发废盐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蒸发废盐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等要求对其急性毒性及浸出毒性等进行危废鉴别,属于危废则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属于危废则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废油、废油桶、废膜柱及滤芯、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筛分物中轻质可燃物打包后,外运泰安北控 (略) 、东平 (略) 及宁阳 (略) 进行焚烧处理;惰性物(砖瓦石块、玻璃、陶瓷大件惰性等)外运用作停车场场地平整的底层土;腐殖土经检测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筛选值第二类标准后外运由接收单位进行二次土壤改良满足《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标准后作为生态恢复绿化种植用土使用或用作停车场场地平整的底层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4)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滚筒筛、风选机、粉碎机、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60~9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烷、硫化氢等,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项目生产车间、填埋区等各方面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定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建设单位采取了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实施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等。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并确保事故状态下,降低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人:赵工

联系电话:0538-*

箱:*@*63.com


(略) (略)


作者(180点击查看>>*515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7-18 10:15

, (略)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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