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认定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示范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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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认定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示范主体的公示

各乡(镇)农技站、村委会、农药经营企业: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2023年建宁县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工作方案》(建农计〔2023〕18 号)制定了《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申报表经乡镇农技站审核签字盖章后,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对实施主体资格进行审核,现将拟认定该项目示范主体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福建 (略) 、建宁县田田圈 (略) 、建宁县溪口水龙化肥农药店、建宁县新 (略)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7月25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9日

各乡(镇)农技站、村委会、农药经营企业: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2023年建宁县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工作方案》(建农计〔2023〕18 号)制定了《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申报表经乡镇农技站审核签字盖章后,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对实施主体资格进行审核,现将拟认定该项目示范主体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福建 (略) 、建宁县田田圈 (略) 、建宁县溪口水龙化肥农药店、建宁县新 (略)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7月25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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