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撤销镇江市苏中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冒名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撤销镇江市苏中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冒名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略) (略) :
(略) 以提交虚 (略) 场主体设立登记案已结案,作 (略) (略) 2008年8月6日设立登记的决定,因无法通过其他方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虚假设立登记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 (略) (略) 虚假设立登记的决定(镇新审批撤登字﹝2023﹞010号)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8日关 (略) (略)
虚假设立登记的决定
镇新审批撤登字﹝2023﹞第010号
当事人: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镇江新区*岗镇(*岗粮油管理所内)
成立日期:2008年8月6日
法定代表人:景寅芬
经本局查明, (略) (略) 在2008年8月6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法定代表人、股东、总经理系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许手段 (略) 登记或备案。2022年11月17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5日,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异议。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调查笔录、主体资格证明、公司登记档案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回函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以上已查明的事实,本局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前于2023年7月3日通过圌山网发布《撤销冒名登记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略) (略) 在2008年8月6日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撤销虚假设立登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在六个 (略) 润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3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 送达方式 | |||
收件人 |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 |||
送达人 |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 |||
见证人 |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 备注 |
(略) (略) :
(略) 以提交虚 (略) 场主体设立登记案已结案,作 (略) (略) 2008年8月6日设立登记的决定,因无法通过其他方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虚假设立登记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 (略) (略) 虚假设立登记的决定(镇新审批撤登字﹝2023﹞010号)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8日关 (略) (略)
虚假设立登记的决定
镇新审批撤登字﹝2023﹞第010号
当事人: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镇江新区*岗镇(*岗粮油管理所内)
成立日期:2008年8月6日
法定代表人:景寅芬
经本局查明, (略) (略) 在2008年8月6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法定代表人、股东、总经理系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许手段 (略) 登记或备案。2022年11月17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5日,未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异议。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调查笔录、主体资格证明、公司登记档案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回函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以上已查明的事实,本局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前于2023年7月3日通过圌山网发布《撤销冒名登记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略) (略) 在2008年8月6日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撤销虚假设立登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在六个 (略) 润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3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 送达方式 | |||
收件人 |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 |||
送达人 |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 |||
见证人 |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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