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新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防治初步调查报告
彭阳县新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防治初步调查报告
彭阳县新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彭阳县新集乡团结村,项目规划占地0.3188hm2,新建1栋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全民健身中心1872.22m2;配套建设室内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等附属工程。项目设置管理室、器材室、水箱间、休息室、卫生间、一个篮球场地、两个羽毛球场地、三个乒乓球场地,建筑高度为11.8m。项目概算总投资751.02万元。该地块原为彭阳县新集乡团结村集体所有农用地、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和国有未利用地,2023年3月正式划拨给彭阳县教育体育局,由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建设彭阳县新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及《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判别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
本项目历史权属较为清晰,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该地块及临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员健康的影响风险较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报告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gyhz
彭阳县新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彭阳县新集乡团结村,项目规划占地0.3188hm2,新建1栋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全民健身中心1872.22m2;配套建设室内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等附属工程。项目设置管理室、器材室、水箱间、休息室、卫生间、一个篮球场地、两个羽毛球场地、三个乒乓球场地,建筑高度为11.8m。项目概算总投资751.02万元。该地块原为彭阳县新集乡团结村集体所有农用地、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和国有未利用地,2023年3月正式划拨给彭阳县教育体育局,由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建设彭阳县新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及《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判别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
本项目历史权属较为清晰,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该地块及临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员健康的影响风险较低,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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