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委州政府办公区AE区更新更换防火玻璃、防火门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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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委州政府办公区AE区更新更换防火玻璃、防火门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州委州政府办公区AE区更新更换防火玻璃、防火门项目(第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B223办公室( (略) 华龙北路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文山州委州政府办公区AE区更新更换防火玻璃、防火门项目(第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费;

5.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6.最高限价: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7.采购需求:A区防火玻璃面积261.9㎡,E区防火玻璃面积261.9㎡,合计523.8㎡,预安装规格为5*5mm夹胶玻璃;B区和D区:125cm*53.5cm共32块,125cm*28cm共16块;防火门8道,1.5*2m(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磋商需求);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9.合同履行期限:35天;

10.质保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1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略) 成立后最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定标阶段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B223办公室)找工作人员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现场获取(联系电话:0876-*);

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一套:

3.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供应商未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5时00分;

3.地点: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B223办公室( (略) 华龙北路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略) 华龙北路1号)

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http://**)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该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联系电话:087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华龙北路1号

邮 编:*

联系人:杨睿

电 话:0876-*

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项目概况:

文山州委州政府办公区AE区更新更换防火玻璃、防火门项目(第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B223办公室( (略) 华龙北路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文山州委州政府办公区AE区更新更换防火玻璃、防火门项目(第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费;

5.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6.最高限价: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7.采购需求:A区防火玻璃面积261.9㎡,E区防火玻璃面积261.9㎡,合计523.8㎡,预安装规格为5*5mm夹胶玻璃;B区和D区:125cm*53.5cm共32块,125cm*28cm共16块;防火门8道,1.5*2m(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磋商需求);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9.合同履行期限:35天;

10.质保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1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略) 成立后最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定标阶段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B223办公室)找工作人员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现场获取(联系电话:0876-*);

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一套:

3.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供应商未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5时00分;

3.地点: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B223办公室( (略) 华龙北路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略) 华龙北路1号)

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http://**)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该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联系电话:087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华龙北路1号

邮 编:*

联系人:杨睿

电 话:0876-*

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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