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的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蒙古族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的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蒙古族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邮编:*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蒙古族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前环审函[2023]22号 | 2023年7月17日 |
前环审函[2023]22号
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蒙古族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新庙蒙古族中心小学:
你单 (略) (略) 编制《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蒙古族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长山镇繁荣村,东侧为耕地,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繁荣村居民住宅。项目总用地面积21827.61㎡,总建筑面积5349.61㎡。新建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310.52㎡;食堂1栋,建筑面积717.17m2;配套建设3个门卫室,总建筑面积95.92m2;消防水池及泵房226m2;建设绿地7011.03m2;道路硬化场区道路及硬化面积6927.67m2,设置50个地面停车泊位。项目建成后共办设15个教学班,共计招生705人。总投资为 4017.69 万元,环保投资16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14%。
该项目符合吉林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该项目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教学楼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约18m),确保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厂界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9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约7m),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可移动式柴油发电机釆用高标号燃油,降低烟气产生浓度及产生量,确保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营运期各类风机、水泵等噪声,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化学实验废物和医疗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物理集中收集后交由废电池收购单位回收利用;隔油池废油、餐厨余物由收集桶收集后由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堆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腐和防渗等措施并设置标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七)该项目取暖采用集中供暖,热源引自前郭县查干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换热站。
(八)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环境风险经常性演练,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我局进行备案。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7月17日
抄送: (略) (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新庙蒙古族中心小学 | |
印发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 2023年7月17日印发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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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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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蒙古族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前环审函[2023]22号 | 2023年7月17日 |
前环审函[2023]22号
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蒙古族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新庙蒙古族中心小学:
你单 (略) (略) 编制《前郭县查干湖生态小镇蒙古族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长山镇繁荣村,东侧为耕地,南侧、西侧、北侧均为繁荣村居民住宅。项目总用地面积21827.61㎡,总建筑面积5349.61㎡。新建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310.52㎡;食堂1栋,建筑面积717.17m2;配套建设3个门卫室,总建筑面积95.92m2;消防水池及泵房226m2;建设绿地7011.03m2;道路硬化场区道路及硬化面积6927.67m2,设置50个地面停车泊位。项目建成后共办设15个教学班,共计招生705人。总投资为 4017.69 万元,环保投资16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14%。
该项目符合吉林前郭县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该项目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教学楼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约18m),确保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厂界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9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约7m),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可移动式柴油发电机釆用高标号燃油,降低烟气产生浓度及产生量,确保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营运期各类风机、水泵等噪声,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化学实验废物和医疗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物理集中收集后交由废电池收购单位回收利用;隔油池废油、餐厨余物由收集桶收集后由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堆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做好防雨、防腐和防渗等措施并设置标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七)该项目取暖采用集中供暖,热源引自前郭县查干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换热站。
(八)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环境风险经常性演练,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我局进行备案。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7月17日
抄送: (略) (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新庙蒙古族中心小学 | |
印发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 2023年7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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