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长城脚下生态文体度假区特色民宿建设项目的公示
大通县长城脚下生态文体度假区特色民宿建设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长城脚下生态文体度假区特色民宿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
大通县委组织部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四、监管单位
监管单位:大通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五、项目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大通县朔北藏族乡人民政府
六、项目实施村
朔北藏族乡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
七、项目建设地点
朔北藏族乡药匠台村
八、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九、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朔北藏族乡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抱团在药匠台村实施乡村旅游项目。修建民宿4座及配套设施。其中1#、2#民宿建筑面积为178.7平方米,3#、4#民宿建筑面积为150.4平方米。
十、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367.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5%;二类费用1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67.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各村70万元),二类费用17.5万元。
十一、群从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
十二、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2023年大通县朔北藏族乡长城脚下生态文化度假区特色民宿项目(二期)实施,可直接带动朔北藏族乡药匠台村部分劳动力就业,带动周边农户增收,将为缓解农村的就业压力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将进一步改善药匠台村投资环境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二)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民宿按年经营365天计算,4个民宿12间房,每间按280元计算,按入住率50%计算,住宿年收入为61.32万元,除去约34.98万元(包括人工工资、用水用电、固定资产的折旧等)经营成本,年预计经营纯收达到26.34万元,项目实施后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年预计收益达4.2万元。
(三)生态效益:本项目实施可提高朔北藏族乡药匠台村乡村旅游环境基础设施水平,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更为坚实的环境基础
十三、资产管理与权属界定
本次项目所形成的固定产权归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平均所有(各村占比20%),并纳入各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村所有成员。
十四、运行机制
项目建成后,朔北乡人民政府移交给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朔北藏族乡人民政府的监督下以对外承包的方式运营,承包方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
十五、评审情况
2023年7月6日,由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大通县长城脚下生态文体度假区特色民宿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认为方案内容完整、科学、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项目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7月12日-7月22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3年7月19日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长城脚下生态文体度假区特色民宿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
大通县委组织部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四、监管单位
监管单位:大通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五、项目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大通县朔北藏族乡人民政府
六、项目实施村
朔北藏族乡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
七、项目建设地点
朔北藏族乡药匠台村
八、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九、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朔北藏族乡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抱团在药匠台村实施乡村旅游项目。修建民宿4座及配套设施。其中1#、2#民宿建筑面积为178.7平方米,3#、4#民宿建筑面积为150.4平方米。
十、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367.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5%;二类费用1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67.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各村70万元),二类费用17.5万元。
十一、群从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
十二、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2023年大通县朔北藏族乡长城脚下生态文化度假区特色民宿项目(二期)实施,可直接带动朔北藏族乡药匠台村部分劳动力就业,带动周边农户增收,将为缓解农村的就业压力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将进一步改善药匠台村投资环境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二)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民宿按年经营365天计算,4个民宿12间房,每间按280元计算,按入住率50%计算,住宿年收入为61.32万元,除去约34.98万元(包括人工工资、用水用电、固定资产的折旧等)经营成本,年预计经营纯收达到26.34万元,项目实施后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年预计收益达4.2万元。
(三)生态效益:本项目实施可提高朔北藏族乡药匠台村乡村旅游环境基础设施水平,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更为坚实的环境基础
十三、资产管理与权属界定
本次项目所形成的固定产权归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平均所有(各村占比20%),并纳入各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村所有成员。
十四、运行机制
项目建成后,朔北乡人民政府移交给郑家沟村、马场村、 (略) 村、白崖村、旧拉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朔北藏族乡人民政府的监督下以对外承包的方式运营,承包方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
十五、评审情况
2023年7月6日,由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大通县长城脚下生态文体度假区特色民宿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认为方案内容完整、科学、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项目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7月12日-7月22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3年7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