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墩镇实施2023年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养护项目的批复
关于车墩镇实施2023年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养护项目的批复
关于车墩镇实施2023年生态公益林
一般抚育养护项目的批复
车墩镇人民政府:
你镇《车墩镇关于实施2023年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养护项目的请示》(车府〔2023〕13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实施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养护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本项目委 (略) 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实施。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在对全镇6676.41亩生态公益林一般日常管护的基础上,重点对465.15亩生长密度过高、“开天窗”、病虫危害严重、沟渠体系严重淤塞、林相结构不合理的林地进行一般抚育养护。主要内容包括沟系开挖和清理、涵管、补植、移栽、抚育间伐、修枝、阻隔体系建设、竖立标识标牌、剩余物清理等。
三、实施要求:一是对林木过密、病虫害严重、严重退化的公益林优先实施抚育;二是确保车墩镇公益林无“林窗”, 并对重点区域适当进行景观提升;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去劣留优原则,科学开展林地抚育,进一步丰富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分质量,建立健康、优质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资金配套:本项目建安费为302.49万元,二类费用为29.93万元,共计投入资金为332.42万元,332.42万元全部纳入区2023年林业养护专项经费(具体以审定金额为准),不足部分由车墩镇自筹。
五、请按照区农委、区财政和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松农发〔2015〕62号)文件要求,规范项目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并加强施工管理,有效提升公益林管护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请按照《 (略) 生态公益林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处置指导意见(试行)》(沪绿容〔2022〕229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印发 |
- 1 -
关于车墩镇实施2023年生态公益林
一般抚育养护项目的批复
车墩镇人民政府:
你镇《车墩镇关于实施2023年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养护项目的请示》(车府〔2023〕13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实施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养护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本项目委 (略) 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实施。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在对全镇6676.41亩生态公益林一般日常管护的基础上,重点对465.15亩生长密度过高、“开天窗”、病虫危害严重、沟渠体系严重淤塞、林相结构不合理的林地进行一般抚育养护。主要内容包括沟系开挖和清理、涵管、补植、移栽、抚育间伐、修枝、阻隔体系建设、竖立标识标牌、剩余物清理等。
三、实施要求:一是对林木过密、病虫害严重、严重退化的公益林优先实施抚育;二是确保车墩镇公益林无“林窗”, 并对重点区域适当进行景观提升;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去劣留优原则,科学开展林地抚育,进一步丰富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分质量,建立健康、优质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资金配套:本项目建安费为302.49万元,二类费用为29.93万元,共计投入资金为332.42万元,332.42万元全部纳入区2023年林业养护专项经费(具体以审定金额为准),不足部分由车墩镇自筹。
五、请按照区农委、区财政和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松农发〔2015〕62号)文件要求,规范项目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并加强施工管理,有效提升公益林管护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请按照《 (略) 生态公益林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处置指导意见(试行)》(沪绿容〔2022〕229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印发 |
- 1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