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宁市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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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宁市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136号

南宁北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 (略) 沙江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技术审查意见》(重凯工技审〔2023〕031号),我局同意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具体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为“2018-*-77-01-*”。

(略) 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位于规划物流大道南侧,沙江路西侧,沙江河主河道东侧,为新建项目,近期处理规模为5.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进水提升泵站、曝气沉砂池、细格栅、MSBR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生物滤池、综合楼、鼓风机房、其相应的配套设施用房等。项目再生水厂近期2020年服务范围为沙江河沿岸(那安快速路以南长堽路以北)区域,服务面积28km2,服务人口为14万人。项目采用“MSBR+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生物滤池+紫外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磷(TP)、氨氮(NH3-N)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再经人工湿地深度净化补水沙江河。

再生水厂共新建5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别为:

1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1号,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主河道左岸那安快速路下游140m,地理坐标:东经108°20′34″,北纬22°52′57″,污水排放量1万m3/d,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

2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2号,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支流1河道左岸那安快速路下游80m,地理坐标:东经108°20′49″,北纬22°52′50″,污水排放量1万m3/d。

3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3号,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支流2河道右岸那安快速路下游70m,地理坐标:东经108°21′15″,北纬22°52′47″,污水排放量1万m3/d。

4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4号, 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支流2河道右岸那安快速路下游740m,地理坐标:东经108°21′07″,北纬22°52′28″,污水排放量1万m3/d。

5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5号,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主河道右岸主河道与支流2河道交汇处,东经108°20′51″,北纬22°52′14″,污水排放量1万m3/d。

二、论证范围

同意论证范围为:沙江河主河道上游起点那安快速路南侧至下游邕江口14.7km(沙江河长6.2km+竹排冲长8.5km)、那考河长25km的竹排冲流域和竹排冲入邕江河段水功能区“邕江南宁工业、景观用水区”(河长15.5km)。

项目已于2019年1月1日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实际运行处理规模均达到5.0万m3/d。同意对现状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本次论证按5.0万m3/d的规模进行论证。

三、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情况

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2.7)成果, (略) 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所处沙江河(茅桥河、竹排冲)河段一级水功能区为“茅桥河兴宁-青秀开发利用区”,二级水功能区划为“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 (略) 东北郊高峰岭,下至入郁江口,河长33.5km,水质管理目标2030年为Ⅳ类。竹排冲入邕江河段一级水功能区为“邕江、郁江南宁、贵港开发利用区”,二级水功能区为“邕江南宁工业、景观用水区”, (略) 城区二坑口, (略) 青秀山码头,河长15.5km,水质管理目标Ⅳ类。

沙江及竹排冲整个流域综合整治后,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水功能区“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计算出主要污染物纳污能力CODCr、NH3-N分别为4650.8t/a、283.8t/a,限制排污总量CODCr、NH3-N分别为4650.8t/a、283.8t/a。

论证范围竹排冲流域(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无生活取水口及其他农业、工业取水口。根据《20 (略) 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清单(截至9月份)》,“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有那考河再生水厂排污口污水、茅桥水质净化补水厂排污口和埌东水质净化补水厂排污口。

四、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水质现状及纳污状况

根据水质检测报告, (略) 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建成运营期,沙江河河段现状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项目再生水厂与那考河再生水厂、茅桥水质净化补水厂和埌东水质净化补水厂入河排污口叠加后,CODCr、NH3-N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823.3t/a、83.1t/a。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区域规划相符合

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发展规划、与《 (略) 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略) 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 (略) 水资源保护规划(2018~2035)》相符。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影响

(略) 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设计规模为50000m3/d,年排放污水总量为1825万m3,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并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沙江河,主要污染物CODCr、NH3-N的年排放量分别为264.6t/a、2.4t/a。项目再生水厂与那考河再生水厂、茅桥水质净化补水厂和埌东水质净化补水厂入河排污口叠加后,CODCr、NH3-N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823.3t/a、83.1t/a均小于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量CODCr为4650.8t/a、NH3-N为283.8t/a,满足论证水功能区(水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是相符的。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正常排放工况下,沙江河废水污染物得到大幅度的削减,预测水质浓度小于河流本底浓度值,满足“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Ⅳ类水质管理目标要求,对竹排冲入邕江河段水功能区“邕江南宁工业、景观用水区”不会产生影响。

事故工况下,沙江及竹排冲河段CODCr、NH3-N预测值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不满足该水功能区Ⅳ类水质管理目标要求;竹排冲进入邕江河段形成一条长10m、宽5m的污染带,污染带之外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在竹排冲入邕江口下游10.7km(水功能区论证范围终止断面)处,水质预测浓度值小于邕江水质本底浓度值,对邕江下一级水功能区无影响。

(四)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水事权益的影响

沙江及竹排冲河段、对邕江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对地下水的水质影响甚微、不影响其他取水户的合法水事权益。

六、水环境保护措施

《 (略) 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合理。后续运行中必须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和尾水达标排放,严格杜绝事故排放情况发生;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建立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安装及规范化管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定期向主管部门如实报送上一年度入河排污口有关情况的报表。

七、论证结论与建议

同意《 (略) 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

(一)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是合理可行的。

(二)项目运营期,应确保污水达标和限制排污总量排放;项目应制定事故排放预防和应急措施,杜绝和预防事故排放的发生。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入河排污口,并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准牌。

(二)按照论证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加强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废水入河排放管理和水资源的保护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优化办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许可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发生变动,致使通过该排污口排放的废污水量、污染物质种类和污染物量有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五)当发生严重干旱或者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限制或暂停排污。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9日


南宁北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 (略) 沙江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技术审查意见》(重凯工技审〔2023〕031号),我局同意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具体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为“2018-*-77-01-*”。

(略) 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位于规划物流大道南侧,沙江路西侧,沙江河主河道东侧,为新建项目,近期处理规模为5.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进水提升泵站、曝气沉砂池、细格栅、MSBR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生物滤池、综合楼、鼓风机房、其相应的配套设施用房等。项目再生水厂近期2020年服务范围为沙江河沿岸(那安快速路以南长堽路以北)区域,服务面积28km2,服务人口为14万人。项目采用“MSBR+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生物滤池+紫外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磷(TP)、氨氮(NH3-N)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再经人工湿地深度净化补水沙江河。

再生水厂共新建5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别为:

1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1号,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主河道左岸那安快速路下游140m,地理坐标:东经108°20′34″,北纬22°52′57″,污水排放量1万m3/d,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

2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2号,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支流1河道左岸那安快速路下游80m,地理坐标:东经108°20′49″,北纬22°52′50″,污水排放量1万m3/d。

3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3号,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支流2河道右岸那安快速路下游70m,地理坐标:东经108°21′15″,北纬22°52′47″,污水排放量1万m3/d。

4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4号, 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支流2河道右岸那安快速路下游740m,地理坐标:东经108°21′07″,北纬22°52′28″,污水排放量1万m3/d。

5号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兴宁区南宁北 (略) 沙江河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5号,编码:SH*, (略) 兴宁区沙江河主河道右岸主河道与支流2河道交汇处,东经108°20′51″,北纬22°52′14″,污水排放量1万m3/d。

二、论证范围

同意论证范围为:沙江河主河道上游起点那安快速路南侧至下游邕江口14.7km(沙江河长6.2km+竹排冲长8.5km)、那考河长25km的竹排冲流域和竹排冲入邕江河段水功能区“邕江南宁工业、景观用水区”(河长15.5km)。

项目已于2019年1月1日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实际运行处理规模均达到5.0万m3/d。同意对现状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本次论证按5.0万m3/d的规模进行论证。

三、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情况

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2.7)成果, (略) 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所处沙江河(茅桥河、竹排冲)河段一级水功能区为“茅桥河兴宁-青秀开发利用区”,二级水功能区划为“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 (略) 东北郊高峰岭,下至入郁江口,河长33.5km,水质管理目标2030年为Ⅳ类。竹排冲入邕江河段一级水功能区为“邕江、郁江南宁、贵港开发利用区”,二级水功能区为“邕江南宁工业、景观用水区”, (略) 城区二坑口, (略) 青秀山码头,河长15.5km,水质管理目标Ⅳ类。

沙江及竹排冲整个流域综合整治后,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水功能区“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计算出主要污染物纳污能力CODCr、NH3-N分别为4650.8t/a、283.8t/a,限制排污总量CODCr、NH3-N分别为4650.8t/a、283.8t/a。

论证范围竹排冲流域(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无生活取水口及其他农业、工业取水口。根据《20 (略) 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清单(截至9月份)》,“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有那考河再生水厂排污口污水、茅桥水质净化补水厂排污口和埌东水质净化补水厂排污口。

四、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水质现状及纳污状况

根据水质检测报告, (略) 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建成运营期,沙江河河段现状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项目再生水厂与那考河再生水厂、茅桥水质净化补水厂和埌东水质净化补水厂入河排污口叠加后,CODCr、NH3-N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823.3t/a、83.1t/a。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区域规划相符合

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发展规划、与《 (略) 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略) 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 (略) 水资源保护规划(2018~2035)》相符。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影响

(略) 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设计规模为50000m3/d,年排放污水总量为1825万m3,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并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沙江河,主要污染物CODCr、NH3-N的年排放量分别为264.6t/a、2.4t/a。项目再生水厂与那考河再生水厂、茅桥水质净化补水厂和埌东水质净化补水厂入河排污口叠加后,CODCr、NH3-N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823.3t/a、83.1t/a均小于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量CODCr为4650.8t/a、NH3-N为283.8t/a,满足论证水功能区(水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是相符的。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正常排放工况下,沙江河废水污染物得到大幅度的削减,预测水质浓度小于河流本底浓度值,满足“茅桥河南湖景观娱乐用水区”Ⅳ类水质管理目标要求,对竹排冲入邕江河段水功能区“邕江南宁工业、景观用水区”不会产生影响。

事故工况下,沙江及竹排冲河段CODCr、NH3-N预测值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不满足该水功能区Ⅳ类水质管理目标要求;竹排冲进入邕江河段形成一条长10m、宽5m的污染带,污染带之外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在竹排冲入邕江口下游10.7km(水功能区论证范围终止断面)处,水质预测浓度值小于邕江水质本底浓度值,对邕江下一级水功能区无影响。

(四)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水事权益的影响

沙江及竹排冲河段、对邕江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对地下水的水质影响甚微、不影响其他取水户的合法水事权益。

六、水环境保护措施

《 (略) 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合理。后续运行中必须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和尾水达标排放,严格杜绝事故排放情况发生;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建立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安装及规范化管理;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定期向主管部门如实报送上一年度入河排污口有关情况的报表。

七、论证结论与建议

同意《 (略) 沙江河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再生水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

(一)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是合理可行的。

(二)项目运营期,应确保污水达标和限制排污总量排放;项目应制定事故排放预防和应急措施,杜绝和预防事故排放的发生。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入河排污口,并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准牌。

(二)按照论证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加强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废水入河排放管理和水资源的保护工作。

(三)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优化办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许可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发生变动,致使通过该排污口排放的废污水量、污染物质种类和污染物量有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五)当发生严重干旱或者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限制或暂停排污。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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