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津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津乐园烘焙、速冻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津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津乐园烘焙、速冻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津乐园烘焙、速冻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 (略) 津 (略) | (略) 东丽区五纬路58号 | 天津津环中新 (略) | (略) 津 (略) 拟投资12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二层车间进行改造,建设“津乐园烘焙、速冻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 (略) 东丽区五纬路58号,坐落于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略) (略) 二号厂房的1-4层(建筑面积为17776.89m2)及办公楼的1层(建筑面积为528.30m2),本项目投产后月饼新增40吨/a,汤圆新增81吨/a,全厂年产月饼260吨,汤圆166吨,面包、裱花蛋糕、糕点2520吨、饼干75吨。 | 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排气筒P4排放的颗粒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要求;排气筒P5排放的餐饮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的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生产设备经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废料、不合格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厨余垃圾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集中收集后由由管委会交由专业单位接收处置;废料、不合格料暂存在一般固废间,集中收集后交由石家庄 (略) 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理。 | 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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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津乐园烘焙、速冻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 (略) 津 (略) | (略) 东丽区五纬路58号 | 天津津环中新 (略) | (略) 津 (略) 拟投资12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二层车间进行改造,建设“津乐园烘焙、速冻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 (略) 东丽区五纬路58号,坐落于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略) (略) 二号厂房的1-4层(建筑面积为17776.89m2)及办公楼的1层(建筑面积为528.30m2),本项目投产后月饼新增40吨/a,汤圆新增81吨/a,全厂年产月饼260吨,汤圆166吨,面包、裱花蛋糕、糕点2520吨、饼干75吨。 | 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排气筒P4排放的颗粒物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要求;排气筒P5排放的餐饮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的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生产设备经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废料、不合格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厨余垃圾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集中收集后由由管委会交由专业单位接收处置;废料、不合格料暂存在一般固废间,集中收集后交由石家庄 (略) 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理。 | 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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