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刘公岛博览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刘公岛博览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 (略) 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刘公岛博览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刘公岛博览园项目 | (略) 环翠区刘公岛内 | (略) 刘公岛管理委员会 | 威海 (略) | (略) 刘公岛管理委员会投资6700万元建设刘公岛博览园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9983m2,建筑面积约7400m2,主要包括望海阁、历史展览馆、博物馆、英租馆等。投产后日均接待游客3000人。项目劳动定员22人,年工作日为365天。 |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主要进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无需采取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及游客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刘公岛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海。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主要为空调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参观人员活动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55~65dB(A),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再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略) 垃圾处理场目产生的固体废进行无害化处理。 5、生态环境 项目在营运期间,不可避免的会破坏动植物的生境,使生态系统的组成和结构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如动物迁移、植被破坏等。但由于项目区动植物资源本身就不够丰富,因此其影响十分有限,而且整个地区的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引起物种的损失;项目的运行也不会对环境敏感区产生不良影响,整体来看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施工结束后采取本地及异地植树、撒草种等方式,补偿施工损失植被面积,外围树种为黑松、刺槐等常见树种,园区内为观赏性树种。园区沿途设置温馨提示标牌,提醒游客注意行为举止,注意森林防火和避让野生动物。做好日常巡护。同时项目建设可以完善刘公岛景区的旅游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 6、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敏感区类型为风景名胜区(胶东半岛风景名胜区刘公岛景区)及国家公园(刘公岛国家级海洋公园)。 项目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474号)及《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的建设对风景名胜区影响不大,且可为其增加观赏、文化价值,人文景观更加集中,扩大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对海洋公园也无不利影响,还可提高海洋生态保护意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 (略) 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刘公岛博览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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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刘公岛博览园项目 | (略) 环翠区刘公岛内 | (略) 刘公岛管理委员会 | 威海 (略) | (略) 刘公岛管理委员会投资6700万元建设刘公岛博览园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9983m2,建筑面积约7400m2,主要包括望海阁、历史展览馆、博物馆、英租馆等。投产后日均接待游客3000人。项目劳动定员22人,年工作日为365天。 |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主要进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无需采取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及游客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刘公岛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海。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主要为空调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参观人员活动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55~65dB(A),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再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略) 垃圾处理场目产生的固体废进行无害化处理。 5、生态环境 项目在营运期间,不可避免的会破坏动植物的生境,使生态系统的组成和结构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如动物迁移、植被破坏等。但由于项目区动植物资源本身就不够丰富,因此其影响十分有限,而且整个地区的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引起物种的损失;项目的运行也不会对环境敏感区产生不良影响,整体来看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施工结束后采取本地及异地植树、撒草种等方式,补偿施工损失植被面积,外围树种为黑松、刺槐等常见树种,园区内为观赏性树种。园区沿途设置温馨提示标牌,提醒游客注意行为举止,注意森林防火和避让野生动物。做好日常巡护。同时项目建设可以完善刘公岛景区的旅游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 6、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敏感区类型为风景名胜区(胶东半岛风景名胜区刘公岛景区)及国家公园(刘公岛国家级海洋公园)。 项目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474号)及《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的建设对风景名胜区影响不大,且可为其增加观赏、文化价值,人文景观更加集中,扩大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对海洋公园也无不利影响,还可提高海洋生态保护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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