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关于印发《 (略) 土壤污染防治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环发[2021]24号)第六条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品加工储存用地或者农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地块(9174m2)土地性质现为农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故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9月,山西 (略) 受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承担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地块(9174m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 (略) (略) 岚县高崖湾村南侧, (略) 道,占地面积9174m2(13.761亩),地理坐标为东经111°41′24.31″,北纬38°16′18.39″。
本次调查地块北侧 (略) 道,东侧和南侧农用地,西侧为农用地和兰州花园小区。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地块9174m2(13.761亩)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不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和现场快筛等,分析现场踏勘、访谈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分别检测pH、氟化物、氨氮、重金属、VOCs、SVOC、石油烃、有机农药和多氯联苯,共77项指标。通过样品检测和结果分析,土壤样品各污染物均未超过筛选值。
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分别检测地下水常规项、土壤45项因子、特征污染物(有机农药、氟化物、石油烃、重金属、多环芳烃类、*基叔*基醚、多氯联苯)等,共91项指标。
综上,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医疗卫生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关于印发《 (略) 土壤污染防治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环发[2021]24号)第六条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品加工储存用地或者农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地块(9174m2)土地性质现为农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故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9月,山西 (略) 受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承担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地块(9174m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 (略) (略) 岚县高崖湾村南侧, (略) 道,占地面积9174m2(13.761亩),地理坐标为东经111°41′24.31″,北纬38°16′18.39″。
本次调查地块北侧 (略) 道,东侧和南侧农用地,西侧为农用地和兰州花园小区。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岚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地块9174m2(13.761亩)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不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和现场快筛等,分析现场踏勘、访谈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分别检测pH、氟化物、氨氮、重金属、VOCs、SVOC、石油烃、有机农药和多氯联苯,共77项指标。通过样品检测和结果分析,土壤样品各污染物均未超过筛选值。
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分别检测地下水常规项、土壤45项因子、特征污染物(有机农药、氟化物、石油烃、重金属、多环芳烃类、*基叔*基醚、多氯联苯)等,共91项指标。
综上,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医疗卫生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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