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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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文章来源:海 (略)

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美安科技新城海口国家高新区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11号楼第一层、第二层。

(3)项目概况:利用海口国家高新区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11号楼第一层、第二层标准厂房,以南岭长春花为起始原料提取长春花总碱、长春质碱和文多灵,用于生产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硫酸长春新碱注射液、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和重酒石酸间羟胺注射液。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工业路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海南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国瑞大厦B座西塔3504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海 (略)

2023年7月19日



海 (略)

2023-07-19

发布时间:2023-07-19 文章来源:海 (略)

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美安科技新城海口国家高新区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11号楼第一层、第二层。

(3)项目概况:利用海口国家高新区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11号楼第一层、第二层标准厂房,以南岭长春花为起始原料提取长春花总碱、长春质碱和文多灵,用于生产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硫酸长春新碱注射液、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和重酒石酸间羟胺注射液。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工业路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海南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国瑞大厦B座西塔3504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海 (略)

2023年7月19日



海 (略)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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