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公众对“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项目”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公开“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内容,并征求公众的意见。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
2、建设单位:贵州雷榕高速 (略) ;
3、建设地点:黔东南州雷山县、榕江县;
4、建设内容:高速公路主线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主线路线全长72.453km,其中雷山县境内33.525km,榕江线境内38.928km,桥梁26121.7m/80座,隧道29893m/18座,桥隧比约为41.29%,涵洞70道,通道14个,天桥3座;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5处,无枢纽互通;全线设置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5处匝道收费站(交警中队、交警支队、管理分中心及养护工区等管理设施均与收费站合建,不单独建设),共计8处站点;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令),公众参与主要调查对象为本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鼓励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目前《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也可提前联系到我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网络链接:
http://**_F18aYVmaQRXCg(提取码:1pp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可通过本网站上传的附件下载,或到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生态环境部网络下载链接为: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填写意见调查表以及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贵州雷榕高速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工(*)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梁工电话:0851-*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敬请广大群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公众对“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项目”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公开“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内容,并征求公众的意见。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
2、建设单位:贵州雷榕高速 (略) ;
3、建设地点:黔东南州雷山县、榕江县;
4、建设内容:高速公路主线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主线路线全长72.453km,其中雷山县境内33.525km,榕江线境内38.928km,桥梁26121.7m/80座,隧道29893m/18座,桥隧比约为41.29%,涵洞70道,通道14个,天桥3座;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5处,无枢纽互通;全线设置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5处匝道收费站(交警中队、交警支队、管理分中心及养护工区等管理设施均与收费站合建,不单独建设),共计8处站点;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令),公众参与主要调查对象为本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鼓励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目前《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也可提前联系到我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网络链接:
http://**_F18aYVmaQRXCg(提取码:1pp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可通过本网站上传的附件下载,或到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生态环境部网络下载链接为: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填写意见调查表以及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贵州雷榕高速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工(*)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梁工电话:0851-*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敬请广大群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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