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万州第 (略) 03-02-09-1部分地 (略) 万州区百安坝街道沱口路498号,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 纬度:北纬30.*°,北临五桥溪,南临万州区沱口 (略) , (略) 万州第 (略) ,西临长江。地块面积为3061m2。
根据历史影像图及相关资料查询、人员访谈等方式得知:地块在1966年前为农用地;1966年江陵机械厂(1990年04月更名为 (略) )建设,该地块作为江陵机械厂住宿区域及养殖区;1991年住宿区域及养殖区拆除;2000 (略) 万州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兴办万州第 (略) 的批复》并于同年6月,将原江陵机械厂含2773m2地块及家禽区288m2(以下称为本地块)及周边地块(非机械厂区域) (略) 万州第 (略) ,总面积*.5m2,用地 (略) 政公用设施用地,地号:03-02-09-1。2005年除本次调查地块外其余(*.5m2)均建设完成并营业,建设时挖方土壤用于本地块北侧道路建设及绿化。2017年,建设单位在地块内南侧偏东区域建设2栋7楼混凝土钢结构建筑物,闲置至今。
地块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本次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要求,结合现场调查,采用专业布点法,在该地块内共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剖面点位1个,表层点位3个)和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2023年5月10日,采集并送检9个土壤样品(另有:1个平行样,1个密码平行样,1个运输空白,1个全程序空白),监测因子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pH、表2中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监测因子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6项(除碘化物和放射性之外)、总磷、石油类。为了进一步了解是否存在锌、锰、总氟化物、氰化物等潜在污染因子的影响,于6月28日在原点位重新采集9个土壤样品进行氰化物分析,锌、锰、总氟化物采用原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分析。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内关注的污染因子锰、总氟化物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中总磷不予评价,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限值同时满足III类限值要求,其余36个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Ⅳ类限值同时满足III类限值要求。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现行规划用地要求,可以进行开发利用。
(略) 万州第 (略) 03-02-09-1部分地 (略) 万州区百安坝街道沱口路498号,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 纬度:北纬30.*°,北临五桥溪,南临万州区沱口 (略) , (略) 万州第 (略) ,西临长江。地块面积为3061m2。
根据历史影像图及相关资料查询、人员访谈等方式得知:地块在1966年前为农用地;1966年江陵机械厂(1990年04月更名为 (略) )建设,该地块作为江陵机械厂住宿区域及养殖区;1991年住宿区域及养殖区拆除;2000 (略) 万州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兴办万州第 (略) 的批复》并于同年6月,将原江陵机械厂含2773m2地块及家禽区288m2(以下称为本地块)及周边地块(非机械厂区域) (略) 万州第 (略) ,总面积*.5m2,用地 (略) 政公用设施用地,地号:03-02-09-1。2005年除本次调查地块外其余(*.5m2)均建设完成并营业,建设时挖方土壤用于本地块北侧道路建设及绿化。2017年,建设单位在地块内南侧偏东区域建设2栋7楼混凝土钢结构建筑物,闲置至今。
地块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本次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要求,结合现场调查,采用专业布点法,在该地块内共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剖面点位1个,表层点位3个)和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2023年5月10日,采集并送检9个土壤样品(另有:1个平行样,1个密码平行样,1个运输空白,1个全程序空白),监测因子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pH、表2中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监测因子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6项(除碘化物和放射性之外)、总磷、石油类。为了进一步了解是否存在锌、锰、总氟化物、氰化物等潜在污染因子的影响,于6月28日在原点位重新采集9个土壤样品进行氰化物分析,锌、锰、总氟化物采用原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分析。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内关注的污染因子锰、总氟化物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中总磷不予评价,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限值同时满足III类限值要求,其余36个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Ⅳ类限值同时满足III类限值要求。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现行规划用地要求,可以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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