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鸿盛电器有限公司扩建
东莞市金鸿盛电器有限公司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金鸿盛电器有限公司(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东平大道常平段29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经济运行重点监测A库企业、 (略)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项 (略) (略) 常平镇东平大道常平段29号,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3°1"12.550",东经114°1"56.940"。 扩建前,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塑胶外壳的加工生产,年产塑胶外壳30万件/年。 现由于项目发展需要进行扩建,本次扩建内容如下: (1)新增B栋厂房1-2F整层和3-4F北侧半层,C、D、E整栋厂房和F栋的2F、4F,B-F栋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和仓库,均已建成,无施工期;新增G栋厂房作为仓库,该厂房未建成,存在施工期;扩建部分占地面积65037m2、建筑面积*.56m2, (2)新增总投资2600万元,新增产品移动空调、挂式空调、柜式空调、除湿机、空气净化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移动空调15万件、挂式空调10万件、柜式空调10万件、除湿机10万件、空气净化器10万件,并相应新增脱脂烘干、回流焊、波峰焊、点胶、固化、钢网清洗、浸漆、喷粉、脱脂、陶化等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 (3)注塑废气治理措施由“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升级为“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涂及其烘烤废气治理措施由“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升级为“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扩建完成后,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占地面积68040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外壳、移动空调、挂式空调、柜式空调、除湿机、空气净化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塑胶外壳30万件、移动空调15万件、挂式空调10万件、柜式空调10万件、除湿机10万件、空气净化器1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注塑、点胶、固化、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波峰焊、焊锡、钢网清洗工序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分别每个工位设置集气罩,回流焊、波峰焊、焊锡工序废气先经过“干式过滤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回流焊、波峰焊、焊锡废气再与锡膏印刷、贴片、注塑、点胶、固化、钢网清洗工序废气一同经过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排气筒高度:32m);挤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个工位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4,排气筒高度:15m);脱脂烘干工序及其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5,排气筒高度:22m);浸漆、烤漆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6,排气筒高度:26m);丝印及其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7,排气筒高度:37m);喷粉工序设置于密闭的喷粉房内,未附着在工件上的粉末经喷粉房配套的“大旋风+滤芯组脉冲反吹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8,排气筒高度:15m);烤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9,排气筒高度:15m);烘干工序天然燃烧废气通过烘干炉炉体内部的天然气烧嘴、热辐射管质检的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10,排气筒高度:15m);打磨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焊接、对焊、点焊、超声波焊接、烧焊及其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11,排气筒高度:27m)。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注塑及挤出工序冷却用水、盐雾测试用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前处理废水经“调节+混凝+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膜+RO系统”处理后80%回用于生产,剩余20%的浓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3、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注塑工序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挤出工序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锡膏桶、无铅锡渣、电子元件边角料、纸边角料、废铝箔、废环氧树脂粉、不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捞渣等一般固废经 (略) 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项目废机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液混合液、废油墨桶、废UV胶盒、废助焊剂桶、废油漆桶、废酒精桶、废脱脂剂桶、废陶化剂桶、废机油罐、废火花油罐、废切削液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前处理废液、污泥、废RO膜、废清洗剂、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等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7-19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金鸿盛电器有限公司(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东平大道常平段29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经济运行重点监测A库企业、 (略)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项 (略) (略) 常平镇东平大道常平段29号,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3°1"12.550",东经114°1"56.940"。 扩建前,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塑胶外壳的加工生产,年产塑胶外壳30万件/年。 现由于项目发展需要进行扩建,本次扩建内容如下: (1)新增B栋厂房1-2F整层和3-4F北侧半层,C、D、E整栋厂房和F栋的2F、4F,B-F栋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和仓库,均已建成,无施工期;新增G栋厂房作为仓库,该厂房未建成,存在施工期;扩建部分占地面积65037m2、建筑面积*.56m2, (2)新增总投资2600万元,新增产品移动空调、挂式空调、柜式空调、除湿机、空气净化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移动空调15万件、挂式空调10万件、柜式空调10万件、除湿机10万件、空气净化器10万件,并相应新增脱脂烘干、回流焊、波峰焊、点胶、固化、钢网清洗、浸漆、喷粉、脱脂、陶化等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 (3)注塑废气治理措施由“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升级为“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涂及其烘烤废气治理措施由“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升级为“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扩建完成后,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占地面积68040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外壳、移动空调、挂式空调、柜式空调、除湿机、空气净化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塑胶外壳30万件、移动空调15万件、挂式空调10万件、柜式空调10万件、除湿机10万件、空气净化器1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注塑、点胶、固化、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波峰焊、焊锡、钢网清洗工序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分别每个工位设置集气罩,回流焊、波峰焊、焊锡工序废气先经过“干式过滤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回流焊、波峰焊、焊锡废气再与锡膏印刷、贴片、注塑、点胶、固化、钢网清洗工序废气一同经过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排气筒高度:32m);挤出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每个工位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4,排气筒高度:15m);脱脂烘干工序及其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5,排气筒高度:22m);浸漆、烤漆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6,排气筒高度:26m);丝印及其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再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7,排气筒高度:37m);喷粉工序设置于密闭的喷粉房内,未附着在工件上的粉末经喷粉房配套的“大旋风+滤芯组脉冲反吹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8,排气筒高度:15m);烤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9,排气筒高度:15m);烘干工序天然燃烧废气通过烘干炉炉体内部的天然气烧嘴、热辐射管质检的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10,排气筒高度:15m);打磨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焊接、对焊、点焊、超声波焊接、烧焊及其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11,排气筒高度:27m)。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注塑及挤出工序冷却用水、盐雾测试用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前处理废水经“调节+混凝+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膜+RO系统”处理后80%回用于生产,剩余20%的浓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3、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注塑工序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挤出工序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锡膏桶、无铅锡渣、电子元件边角料、纸边角料、废铝箔、废环氧树脂粉、不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捞渣等一般固废经 (略) 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项目废机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液混合液、废油墨桶、废UV胶盒、废助焊剂桶、废油漆桶、废酒精桶、废脱脂剂桶、废陶化剂桶、废机油罐、废火花油罐、废切削液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前处理废液、污泥、废RO膜、废清洗剂、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等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7-19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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