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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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产业园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属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江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8′42.516″,北纬28°15′14.490″。企业拟利用12号车间(原料仓库)新建“年产6千吨豆酱系列生产线”项目。

企业年产8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6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16〕70号)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年产8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22〕4号)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年产1万吨智能熬煮营养方便粥生产线扩建项目于2019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19〕61号),因市场行情原因,该项目不再生产建设,未自主验收。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于2022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21〕57号),项目正在建设中。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运工程为新建6000吨豆酱生产车间;环保工程包括豆酱生产车间新增隔油池预处理设施,“集气罩+二级油烟净化器”废气处理设施和1根15m高排气筒,其它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现有设施。

项目外购黄豆、牛肉、食用油、食盐、白糖、调料和其他原辅料,经清洗浸泡、蒸煮、拌曲、制曲、发酵、配制灭菌、灌装、冷却、包装、金属探测等工序生产黄豆酱;经配料预加工、炒酱、熬酱、配制灭菌、灌装、冷却、包装、金属探测等工序生产牛肉酱;项目建成后达年产2000吨黄豆酱和4000吨牛肉酱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3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0.16%。

(二)项目批复意见。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黄豆酱生产废水、牛肉酱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黄豆酱生产废水、牛肉酱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锅炉软水制备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上高工业园区五里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炒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及炒锅燃烧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燃气锅炉废气通过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炒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及炒锅燃烧烟气通过“负压集气罩+两级油烟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污泥清理频次、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降低污水处理站恶臭。

燃气锅炉废气和炒锅燃烧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炒酱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的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原料制备废物、调味油过滤渣、污水处理隔油池废渣和废原料包装袋,无危险废物新增。原料制备废物、调味油过滤渣、污水处理隔油池废渣和废原料包装袋分类收集, (略) 处理。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污水处理站边界算起)。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VOCs≤0.2894t/a。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产业园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属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江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8′42.516″,北纬28°15′14.490″。企业拟利用12号车间(原料仓库)新建“年产6千吨豆酱系列生产线”项目。

企业年产8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6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16〕70号)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年产8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22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22〕4号)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年产1万吨智能熬煮营养方便粥生产线扩建项目于2019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19〕61号),因市场行情原因,该项目不再生产建设,未自主验收。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于2022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上环评字〔2021〕57号),项目正在建设中。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运工程为新建6000吨豆酱生产车间;环保工程包括豆酱生产车间新增隔油池预处理设施,“集气罩+二级油烟净化器”废气处理设施和1根15m高排气筒,其它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现有设施。

项目外购黄豆、牛肉、食用油、食盐、白糖、调料和其他原辅料,经清洗浸泡、蒸煮、拌曲、制曲、发酵、配制灭菌、灌装、冷却、包装、金属探测等工序生产黄豆酱;经配料预加工、炒酱、熬酱、配制灭菌、灌装、冷却、包装、金属探测等工序生产牛肉酱;项目建成后达年产2000吨黄豆酱和4000吨牛肉酱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3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0.16%。

(二)项目批复意见。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黄豆酱生产废水、牛肉酱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黄豆酱生产废水、牛肉酱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锅炉软水制备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上高工业园区五里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炒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及炒锅燃烧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燃气锅炉废气通过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炒制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及炒锅燃烧烟气通过“负压集气罩+两级油烟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污泥清理频次、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降低污水处理站恶臭。

燃气锅炉废气和炒锅燃烧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炒酱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的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原料制备废物、调味油过滤渣、污水处理隔油池废渣和废原料包装袋,无危险废物新增。原料制备废物、调味油过滤渣、污水处理隔油池废渣和废原料包装袋分类收集, (略) 处理。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污水处理站边界算起)。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VOCs≤0.2894t/a。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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