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优耐德山东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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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优耐德山东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3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

优耐德(山东) (略) 、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优耐德(山东) (略) 、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通用汽油机风门自动调节电机项目

(略) 博山域城镇汪溪村工业一路以北山东中一泵 (略) 7号厂房内

优耐德(山东) (略)

山东 (略)

优耐德(山东) (略) , (略) (略) 博山域城镇汪溪村工业一路以北山东中一泵 (略) 7号厂房内。拟投资建设通用汽油机风门自动调节电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8-*-89-01-*。 该项目购置自动化浸漆房和加工中心等高精度生产设备,建设通用型电机全自动化装配流水线和半自动装配流水线,项目建成后总产能可达8000万台/年。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和工艺。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以及浸漆、烘干、粘接、晾干过程产生的VOCs。浸漆、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负压集气收集和粘接、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VOCs无组织后排放。厂界无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焊接烟尘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重力沉降重力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

(三)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2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与工程中心项目

(略) 博山区域城镇九州路 38 号 8#

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

(略)

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 (略) (略) 博山区域城镇九州路 38 号 8#,占地面积3319.14m2。企业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与工程中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代码:2209-*-89-01-*,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PCBA 组件烧录机、PCB 组件烧录机、ECU 壳体底座组件自动涂胶及检测机、电机涂散热脂、扣合 PCB、拧紧机、波峰焊机、FCT 测试机、电机性能测试机、后壳打胶自动扣合机、总成气密测试机、钢球压铆机、电磁阀、油管接头压铆机等。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原料经预处理、清洗、传动机构装配、人力缸总成分装及装配、ECU及电机总成装配、主缸总成装配、综合性能测试、外观检查与包装入库制得成品。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线控制动系统30万套。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气密封胶及清洗剂挥发过程产生的 VOCS及波峰焊过程产生的焊锡废气。清洗工序产生的VOCs在引风机作用下整室微负压换气收集废气经清洗机上方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沿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涂胶工序产生的VOCs和清洗工序未被收集的VOCs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锡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 1、表 2 中相关标准。

(三)该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葛洲坝 (略) 处理后排入孝妇河。排入葛洲坝 (略) 的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的限值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2023年7月 (略) 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

优耐德(山东) (略) 、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优耐德(山东) (略) 、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通用汽油机风门自动调节电机项目

(略) 博山域城镇汪溪村工业一路以北山东中一泵 (略) 7号厂房内

优耐德(山东) (略)

山东 (略)

优耐德(山东) (略) , (略) (略) 博山域城镇汪溪村工业一路以北山东中一泵 (略) 7号厂房内。拟投资建设通用汽油机风门自动调节电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8-*-89-01-*。 该项目购置自动化浸漆房和加工中心等高精度生产设备,建设通用型电机全自动化装配流水线和半自动装配流水线,项目建成后总产能可达8000万台/年。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和工艺。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以及浸漆、烘干、粘接、晾干过程产生的VOCs。浸漆、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负压集气收集和粘接、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VOCs无组织后排放。厂界无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焊接烟尘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重力沉降重力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

(三)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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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与工程中心项目

(略) 博山区域城镇九州路 38 号 8#

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

(略)

经纬达汽车科技(淄博)有限公司, (略) (略) 博山区域城镇九州路 38 号 8#,占地面积3319.14m2。企业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与工程中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代码:2209-*-89-01-*,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PCBA 组件烧录机、PCB 组件烧录机、ECU 壳体底座组件自动涂胶及检测机、电机涂散热脂、扣合 PCB、拧紧机、波峰焊机、FCT 测试机、电机性能测试机、后壳打胶自动扣合机、总成气密测试机、钢球压铆机、电磁阀、油管接头压铆机等。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原料经预处理、清洗、传动机构装配、人力缸总成分装及装配、ECU及电机总成装配、主缸总成装配、综合性能测试、外观检查与包装入库制得成品。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线控制动系统30万套。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气密封胶及清洗剂挥发过程产生的 VOCS及波峰焊过程产生的焊锡废气。清洗工序产生的VOCs在引风机作用下整室微负压换气收集废气经清洗机上方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沿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涂胶工序产生的VOCs和清洗工序未被收集的VOCs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锡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 1、表 2 中相关标准。

(三)该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葛洲坝 (略) 处理后排入孝妇河。排入葛洲坝 (略) 的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的限值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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