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银亿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氧树脂粉末涂料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银亿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氧树脂粉末涂料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银亿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氧树脂粉末涂料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环氧树脂粉末涂料20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肇 (略) 左侧100米(周劲雄厂房之三) 东经 112 度 45分 27.942秒,北纬 23 度 06 分 2.002 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本项目从事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生产,预计年产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约2000吨,占地面积2600m2,建筑面积2600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投料、研磨、实验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挤压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达标后引至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固体废物:一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收集后均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型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四、噪音: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DA001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特别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较严值;DA002 VOCs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 24-2019)表2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的特别排放限值及附录B中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参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 814-2010)无组织排放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5dB(A)、夜间等效声级≤55dB(A)。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肇庆市银亿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环氧树脂粉末涂料2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环氧树脂粉末涂料20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肇 (略) 左侧100米(周劲雄厂房之三) 东经 112 度 45分 27.942秒,北纬 23 度 06 分 2.002 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略)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本项目从事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生产,预计年产环氧树脂粉末涂料约2000吨,占地面积2600m2,建筑面积2600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投料、研磨、实验产生的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挤压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达标后引至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固体废物:一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收集后均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型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四、噪音: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DA001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特别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较严值;DA002 VOCs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 24-2019)表2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的特别排放限值及附录B中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参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 814-2010)无组织排放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5dB(A)、夜间等效声级≤55dB(A)。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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