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8#厂房流感疫苗扩产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8#厂房流感疫苗扩产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长春生物制 (略) 208#厂房流感疫苗扩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8#厂房流感疫苗扩产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 长春生物制 (略) | (略) 中实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生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在依托厂区部分现有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基础上,在现有208#生产车间新建部分生产设备和灌装设备,配套建设冷库、废胚处理机等。项目设计年生产四价流感疫苗800万人份。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胚处理机加热炉以天然气为原料,确保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标准要求,废胚处理产生的异味经蒸汽风扇直接排入废胚处理机的加热炉内,对活性物质进行灭活,确保恶臭气体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一并经高度不低于15米的烟囱排放。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含病原微生物的生产工艺废水、设备仪器及地面清洗废水经高温灭活处理后,与不含病原微生物的生产工艺废水、设备仪器及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废水、西林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化水制备排污水、注射用水制备排污水、加热炉排污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经管 (略) 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永春河。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长春生物制 (略) 208#厂房流感疫苗扩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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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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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208#厂房流感疫苗扩产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 长春生物制 (略) | (略) 中实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生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在依托厂区部分现有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基础上,在现有208#生产车间新建部分生产设备和灌装设备,配套建设冷库、废胚处理机等。项目设计年生产四价流感疫苗800万人份。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胚处理机加热炉以天然气为原料,确保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标准要求,废胚处理产生的异味经蒸汽风扇直接排入废胚处理机的加热炉内,对活性物质进行灭活,确保恶臭气体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一并经高度不低于15米的烟囱排放。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含病原微生物的生产工艺废水、设备仪器及地面清洗废水经高温灭活处理后,与不含病原微生物的生产工艺废水、设备仪器及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废水、西林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化水制备排污水、注射用水制备排污水、加热炉排污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经管 (略) 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永春河。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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