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17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17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3年7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2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阿拉善盟恒畅新型材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长中一级公路收费站东南侧 | 阿拉善盟恒畅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为扩建工程,拟在现有厂区新建1条10万立方米混凝土面包砖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块风积沙透水砖生产线,同时建设年处理3万吨建筑混凝土及石英砂厂尾矿渣生产线,用于代替一期项目生产商品混凝土原料破碎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面包砖加工车间、风积沙透水砖生产车间、破碎车间,其余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占投资的6.1%。 | 报告表 | 内蒙古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原料依托现有全封闭堆场堆存,水泥和粉煤灰依托一期项目筒仓,配料、搅拌过程物料均需通过封闭输送带运输,同时加强厂区洒水降尘、车辆苫盖等抑尘措施。破碎车间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凝土面包砖加工车间配料、搅拌废气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积沙透水砖生产车间烘干废气、筛分废气、混合搅拌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污染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定期抽送至腾格里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除尘下灰、沉淀池泥沙、不合格品、风积沙筛上物均作为原料回用。新增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生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传真电话 | 048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3年7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2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阿拉善盟恒畅新型材料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长中一级公路收费站东南侧 | 阿拉善盟恒畅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为扩建工程,拟在现有厂区新建1条10万立方米混凝土面包砖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块风积沙透水砖生产线,同时建设年处理3万吨建筑混凝土及石英砂厂尾矿渣生产线,用于代替一期项目生产商品混凝土原料破碎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面包砖加工车间、风积沙透水砖生产车间、破碎车间,其余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占投资的6.1%。 | 报告表 | 内蒙古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原料依托现有全封闭堆场堆存,水泥和粉煤灰依托一期项目筒仓,配料、搅拌过程物料均需通过封闭输送带运输,同时加强厂区洒水降尘、车辆苫盖等抑尘措施。破碎车间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凝土面包砖加工车间配料、搅拌废气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风积沙透水砖生产车间烘干废气、筛分废气、混合搅拌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污染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定期抽送至腾格里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除尘下灰、沉淀池泥沙、不合格品、风积沙筛上物均作为原料回用。新增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生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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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传真电话 | 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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