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拟继续临时接管克山宇祥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拟继续临时接管克山宇祥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略) (略) ,其在克山县区域经营的供热项目于2022年被临时接管,现 (略) 尚未提供佐证证实临时接管事由已消除。为保障克山县区域供热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拟对 (略) 在克山县经营的供热项目继续实施临时接管。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和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决定举行听证会,拟采取自愿报名、特别邀请的方式产生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和依据
听证事项:拟临时接管 (略) 供热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略) 供热条例》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3;年7月13日上午9:00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 ; ; ; ; ; ; ;
三、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报名:
1.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地址在 (略) 供热范围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
2.居住在 (略) 供热范围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关注克山县供热管理的广大群众。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申请人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时前到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个人报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单位报名的须持本单位证明。
报名地点: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联系人:李嘉伟;;;;;;;;;;;;
联系电话:*
五、公众代表名额及确定方式公众代表名额不超过10人(含特邀公众代表)。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随机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代表。
六、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1、当事人有权针对听证事项发表陈述和申辩意见,有权举证、质证,有权放弃听证。
2、参会人员要按时进入听证会场,并按指定位置或区域就座。
3、听证参加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申请应在听证举行前三日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
4、遵守听证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吵闹、鼓掌等,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5、发言和提问、有关陈述、质证和辩论的顺序必须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提问。经通知不按时出席听证会或者中途无正当理由退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6、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
7、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审阅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并有权对自己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
8、旁听人员无权参与听证会的质证和辩论,应当在会场保持安静,不得有妨碍会场秩序的行为。在会议进行到相关程序时,经主持人指定,旁听和列席人员代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就指定的内容发言。
特此公告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略) (略) ,其在克山县区域经营的供热项目于2022年被临时接管,现 (略) 尚未提供佐证证实临时接管事由已消除。为保障克山县区域供热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拟对 (略) 在克山县经营的供热项目继续实施临时接管。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和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决定举行听证会,拟采取自愿报名、特别邀请的方式产生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和依据
听证事项:拟临时接管 (略) 供热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略) 供热条例》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3;年7月13日上午9:00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 ; ; ; ; ; ; ;
三、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报名:
1.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地址在 (略) 供热范围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
2.居住在 (略) 供热范围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关注克山县供热管理的广大群众。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申请人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时前到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个人报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单位报名的须持本单位证明。
报名地点: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联系人:李嘉伟;;;;;;;;;;;;
联系电话:*
五、公众代表名额及确定方式公众代表名额不超过10人(含特邀公众代表)。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随机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代表。
六、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1、当事人有权针对听证事项发表陈述和申辩意见,有权举证、质证,有权放弃听证。
2、参会人员要按时进入听证会场,并按指定位置或区域就座。
3、听证参加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申请应在听证举行前三日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
4、遵守听证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吵闹、鼓掌等,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5、发言和提问、有关陈述、质证和辩论的顺序必须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提问。经通知不按时出席听证会或者中途无正当理由退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6、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
7、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审阅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并有权对自己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
8、旁听人员无权参与听证会的质证和辩论,应当在会场保持安静,不得有妨碍会场秩序的行为。在会议进行到相关程序时,经主持人指定,旁听和列席人员代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就指定的内容发言。
特此公告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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