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依据
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⑵《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厂区主要建设项目包括一体化项目(不含码头、外罐区)和盛虹炼化产品优化项目(2#*二醇+苯酚/*酮)。
表3.1-1 企业已批项目具体建设情况
3.2部分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根据应急预案中所列的风险物质)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在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物质有:柴油、重芳烃、苯*烯、硫磺、*二烯、对二*苯、*烯、*烯、汽油、苯、航煤、*二醇、混合二*苯等环境风险物质,其中多种物料属于易燃易爆、腐蚀、毒性大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储存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很可能引起中毒、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发生,对外界环境及周围人员造成影响。
表3.2-1 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3.3有毒有害物质处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各生产装置的加热炉烟气、*烯裂解炉烟气、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烟气、化工焚烧炉烟气、连续重整催化剂再生放空气、煤焦储运系统含尘废气、IGCC工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等,通过烟囱排入大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各工艺装置设备密封点泄漏、物料储存和装车过程中损失、循环水场逸散等,主要污染物包括非*烷总烃、硫化氢、氨、苯等。
2、废水
盛虹炼化按“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分级处理”的原则设置排水系统。
(1)含硫污水
含硫污水送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的酸性水汽提单元进行处理,处理后净化水部分回用炼油装置,剩余部分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
(2)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包括炼油装置含油污水、汽提净化水、凝结水站排水、储运系统排水、污染雨水、生活污水等,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
(3)化工污水
化工污水来自化工装置工艺废水,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
(4)IGCC污水
IGCC污水包括气化灰水、含*醇废水等,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
(5)含芳烃污水
含芳烃污水主要来自芳烃联合装置PX吸附分离单元抽余液塔放空罐和成品塔回流罐,主要污染物包括苯、*苯和二*苯,送硫磺回收装置酸性水汽提单元进行处理。
(6)含盐污水
含盐污水系统主要包括常减压装置电脱盐污水和炼油循环水场排污水,送污水处理场含盐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再送东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送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工程处理,70%(厂区以新带老后77.14%)的再生水回用项目的循环水场,30%(厂区以新带老后22.86%)的浓水经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处理满足排海标准后,通过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7)汽包排污水
汽包排污水包括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TDS、SS等,经收集冷却后作为循环水场补充水。
(8)再生水系统
再生水系统包括化工和IGCC循环水场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化工和IGCC循环水场排污水及除盐水站排污水送再生水处理设施(包含再生处理设施浓排水达标处理系统)处理,再生水处理设施的回收水作为炼油循环水场的补充水回用,产生的浓水满足石化基地循环水排污水外排环境要求,通过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排放口深海排放。
(9)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来自控制室、办公楼、食堂等设施,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处理,处理后回用至炼油循环水场。
(10)雨水系统
厂区雨水经雨水明沟自流至雨水监控设施,经监控合格后的清净雨水排放至厂外后排放。污染的初期雨水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处理,处理后回用至炼油循环水场。
(11)事故水系统
发生事故时,产生的消防事故污水通过厂区的雨水系统至厂内事故水池。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企业厂区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碱渣、化工废液、废催化剂、储罐底泥、污水站污泥、废溶剂,废活性炭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2022-024-H)。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依据
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⑵《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厂区主要建设项目包括一体化项目(不含码头、外罐区)和盛虹炼化产品优化项目(2#*二醇+苯酚/*酮)。
表3.1-1 企业已批项目具体建设情况
3.2部分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根据应急预案中所列的风险物质)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在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物质有:柴油、重芳烃、苯*烯、硫磺、*二烯、对二*苯、*烯、*烯、汽油、苯、航煤、*二醇、混合二*苯等环境风险物质,其中多种物料属于易燃易爆、腐蚀、毒性大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储存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很可能引起中毒、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发生,对外界环境及周围人员造成影响。
表3.2-1 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3.3有毒有害物质处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各生产装置的加热炉烟气、*烯裂解炉烟气、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烟气、化工焚烧炉烟气、连续重整催化剂再生放空气、煤焦储运系统含尘废气、IGCC工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等,通过烟囱排入大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各工艺装置设备密封点泄漏、物料储存和装车过程中损失、循环水场逸散等,主要污染物包括非*烷总烃、硫化氢、氨、苯等。
2、废水
盛虹炼化按“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分级处理”的原则设置排水系统。
(1)含硫污水
含硫污水送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的酸性水汽提单元进行处理,处理后净化水部分回用炼油装置,剩余部分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
(2)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包括炼油装置含油污水、汽提净化水、凝结水站排水、储运系统排水、污染雨水、生活污水等,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
(3)化工污水
化工污水来自化工装置工艺废水,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
(4)IGCC污水
IGCC污水包括气化灰水、含*醇废水等,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
(5)含芳烃污水
含芳烃污水主要来自芳烃联合装置PX吸附分离单元抽余液塔放空罐和成品塔回流罐,主要污染物包括苯、*苯和二*苯,送硫磺回收装置酸性水汽提单元进行处理。
(6)含盐污水
含盐污水系统主要包括常减压装置电脱盐污水和炼油循环水场排污水,送污水处理场含盐污水处理系列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再送东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送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工程处理,70%(厂区以新带老后77.14%)的再生水回用项目的循环水场,30%(厂区以新带老后22.86%)的浓水经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处理满足排海标准后,通过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7)汽包排污水
汽包排污水包括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TDS、SS等,经收集冷却后作为循环水场补充水。
(8)再生水系统
再生水系统包括化工和IGCC循环水场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化工和IGCC循环水场排污水及除盐水站排污水送再生水处理设施(包含再生处理设施浓排水达标处理系统)处理,再生水处理设施的回收水作为炼油循环水场的补充水回用,产生的浓水满足石化基地循环水排污水外排环境要求,通过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排放口深海排放。
(9)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来自控制室、办公楼、食堂等设施,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处理,处理后回用至炼油循环水场。
(10)雨水系统
厂区雨水经雨水明沟自流至雨水监控设施,经监控合格后的清净雨水排放至厂外后排放。污染的初期雨水送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列处理,处理后回用至炼油循环水场。
(11)事故水系统
发生事故时,产生的消防事故污水通过厂区的雨水系统至厂内事故水池。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企业厂区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碱渣、化工废液、废催化剂、储罐底泥、污水站污泥、废溶剂,废活性炭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2022-024-H)。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