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桂区“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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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桂区“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平桂区 “学桂区“学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抓好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在青少年中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宣传总书记对青少年的关心关怀,学桂区委、区教科党工委、平桂区少工委、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学台,到革命教育场馆接受红色教育,到科级场馆感受科技强国力量,到博物馆体验文化传承,到农业基地学安章”等红领巾争章活动

1.活动对象:各少先队大队

2.活动内容: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精神,构建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重点抓好“红领巾壮苗章”、平桂区级二星章和特色章“平安章”的争章活动,根据要求组织好“红领巾壮苗行动”主题公益活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题活动。

3.活动要求:活动结束后,各少先队大队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连同3—5张精选照片(照片命名格式为:XX乡镇XX大队开展争章活动,请勿在照片中添加文字及其他水印),以乡镇为单位(区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23年6月23日前报送至区少工委。

(六)开展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使用和保护专项工作

1.活动对象:各学校少工委

2.活动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珍惜爱护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各学校少工委要对校园及周边少年儿童生活、学习的场所进行自查,对不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要进行排查和整改。

3.活动要求: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少工委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连同3—5张精选照片(照片命名格式为:XX乡镇XX学校开展保护少先队标志标识专项工作,请勿在照片中添加文字及其他水印),以乡镇为单位(区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23年6月23日前报送至区少工委。

四、其他要求

(一)突出主题,认真谋划。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全团带队职责,为主题活动提供大力支持。区级、乡镇(街道)两级团委班子成员、校外辅导员至少参加一个以上中队的主题活动。全区各少先队组织要紧扣“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精心组织形式多样、贴合队员特点的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高举队旗跟党走,切实增强少先队员组织意识和光荣感。

(二)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在按要求完成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各少先队大队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入队仪式。此外,各大队需结合“学习二十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另行组织开展一项以上突出本地、本校特色的活动,杜绝一般化、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少先队要充分运用各级媒体做好本次活动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各中队要及时在“全国少工委”专题活动页面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各区直学校、各乡镇中心校要及时报送活动宣传信息稿件、图片、视频等,并于6月23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区少工委。

未尽事宜,请与区少工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梁恩陶,联系电话:0774—*。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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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桂区 “学桂区“学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抓好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在青少年中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宣传总书记对青少年的关心关怀,学桂区委、区教科党工委、平桂区少工委、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学台,到革命教育场馆接受红色教育,到科级场馆感受科技强国力量,到博物馆体验文化传承,到农业基地学安章”等红领巾争章活动

1.活动对象:各少先队大队

2.活动内容: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精神,构建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重点抓好“红领巾壮苗章”、平桂区级二星章和特色章“平安章”的争章活动,根据要求组织好“红领巾壮苗行动”主题公益活动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题活动。

3.活动要求:活动结束后,各少先队大队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连同3—5张精选照片(照片命名格式为:XX乡镇XX大队开展争章活动,请勿在照片中添加文字及其他水印),以乡镇为单位(区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23年6月23日前报送至区少工委。

(六)开展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使用和保护专项工作

1.活动对象:各学校少工委

2.活动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珍惜爱护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各学校少工委要对校园及周边少年儿童生活、学习的场所进行自查,对不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要进行排查和整改。

3.活动要求: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少工委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连同3—5张精选照片(照片命名格式为:XX乡镇XX学校开展保护少先队标志标识专项工作,请勿在照片中添加文字及其他水印),以乡镇为单位(区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23年6月23日前报送至区少工委。

四、其他要求

(一)突出主题,认真谋划。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全团带队职责,为主题活动提供大力支持。区级、乡镇(街道)两级团委班子成员、校外辅导员至少参加一个以上中队的主题活动。全区各少先队组织要紧扣“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精心组织形式多样、贴合队员特点的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高举队旗跟党走,切实增强少先队员组织意识和光荣感。

(二)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在按要求完成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各少先队大队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入队仪式。此外,各大队需结合“学习二十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另行组织开展一项以上突出本地、本校特色的活动,杜绝一般化、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少先队要充分运用各级媒体做好本次活动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各中队要及时在“全国少工委”专题活动页面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各区直学校、各乡镇中心校要及时报送活动宣传信息稿件、图片、视频等,并于6月23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区少工委。

未尽事宜,请与区少工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梁恩陶,联系电话:0774—*。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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