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传??? 真:0514-*
通信地址: (略) 扬子江北路446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15万吨/年PETG及功能性聚酯项目(一期) |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E1地块 | 扬 (略) | (略) | 本次建设聚酯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亚光膜用聚酯3万吨/年、PETG2万吨/年生产能力。 项目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扬行审备[2022]76号)。 | 扬州生态环境网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涉及环保的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厂区废水收集、排放系统及废水治理方案,项目工艺废水管线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方式,雨水采取地面明沟收集方式,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废水、 (略) 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后部分作为循环冷却水回用,其余污水在达接管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区域污水管网接入扬州 (略) 处理。本项目回用水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执行。 2、废气:生产过程中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后,与汽提尾气进入热媒炉焚烧处理,热媒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储罐呼吸废气、危废库废气、检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生物滤池处理。项目共设置三根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气筒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本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5-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限值要求。 3、噪声: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4、固废: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规范建设足够容量的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等相应管理要求。本项目蒸馏残渣、废弃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滤、废铅蓄电池、废水处理过滤介质、废填料、检验废液、废导热油等作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按规定办理转移处置审批手续。 5、土壤、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应将生产车间、罐区、原料库、污水处理装置区、汽提塔、污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危废暂存库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按《工业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6、环境风险: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照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建设要求,科学合理建设雨污水排口及闸控等措施,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得进入外环境。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7、环境管理与监测: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按规范配套安装各类在线监控装置、计量装置以及在线工况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 8、本项目以聚合楼、检验室(综合楼内)、罐区、危废库、污水处理站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建设任何环境敏感目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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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略) 扬子江北路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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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15万吨/年PETG及功能性聚酯项目(一期) |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E1地块 | 扬 (略) | (略) | 本次建设聚酯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亚光膜用聚酯3万吨/年、PETG2万吨/年生产能力。 项目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扬行审备[2022]76号)。 | 扬州生态环境网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涉及环保的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厂区废水收集、排放系统及废水治理方案,项目工艺废水管线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方式,雨水采取地面明沟收集方式,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废水、 (略) 污水处理设施深度处理后部分作为循环冷却水回用,其余污水在达接管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区域污水管网接入扬州 (略) 处理。本项目回用水标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执行。 2、废气:生产过程中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后,与汽提尾气进入热媒炉焚烧处理,热媒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储罐呼吸废气、危废库废气、检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生物滤池处理。项目共设置三根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气筒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本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5-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限值要求。 3、噪声: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4、固废: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规范建设足够容量的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等相应管理要求。本项目蒸馏残渣、废弃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滤、废铅蓄电池、废水处理过滤介质、废填料、检验废液、废导热油等作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按规定办理转移处置审批手续。 5、土壤、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应将生产车间、罐区、原料库、污水处理装置区、汽提塔、污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危废暂存库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按《工业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 6、环境风险: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照环境风险三级防控建设要求,科学合理建设雨污水排口及闸控等措施,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得进入外环境。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7、环境管理与监测: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按规范配套安装各类在线监控装置、计量装置以及在线工况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 8、本项目以聚合楼、检验室(综合楼内)、罐区、危废库、污水处理站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建设任何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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