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临沂远至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医疗物资建设项目拟审查公示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临沂远至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医疗物资建设项目拟审查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7月12日我局拟对临沂 (略) 医疗物资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2023年07月12日-2023年0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
电子信箱:*@*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1楼政务服务中心51号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 医疗物资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沂沂河新区中南高科·临沂智谷产业园内 14#-1 与 14#-2 号楼 |
建设单位 | 临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临沂沂河新区临工路与联邦路交汇中南高科·临沂智谷产业园内14#-1与14#-2号楼,总占地面积1360.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80.15平方米。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预计于2023年8月建成投产,建成后具备年产3000万个口罩和15万个防毒面罩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包含口罩和防毒面罩两条生产线,主要购置设备有口罩机10台、注塑机10台、拌料机5台、上料机10台、粉碎机4台、打包机12台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有无纺布、耳带、鼻梁条、聚碳酸酯(PC)、聚*烯(PP)、ABS树脂、色母颗粒等,本项目口罩生产工艺为:无纺布、鼻梁条、耳带→压合、封边→超声波融合→钉耳带→定型→废料切除→口成品罩→打包装箱;防毒面罩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上料、注塑→组装→打包入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 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吸塑废气经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入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纳 (略) 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7月12日我局拟对临沂 (略) 医疗物资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2023年07月12日-2023年0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
电子信箱:*@*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1楼政务服务中心51号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 医疗物资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沂沂河新区中南高科·临沂智谷产业园内 14#-1 与 14#-2 号楼 |
建设单位 | 临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临沂沂河新区临工路与联邦路交汇中南高科·临沂智谷产业园内14#-1与14#-2号楼,总占地面积1360.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80.15平方米。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预计于2023年8月建成投产,建成后具备年产3000万个口罩和15万个防毒面罩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包含口罩和防毒面罩两条生产线,主要购置设备有口罩机10台、注塑机10台、拌料机5台、上料机10台、粉碎机4台、打包机12台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有无纺布、耳带、鼻梁条、聚碳酸酯(PC)、聚*烯(PP)、ABS树脂、色母颗粒等,本项目口罩生产工艺为:无纺布、鼻梁条、耳带→压合、封边→超声波融合→钉耳带→定型→废料切除→口成品罩→打包装箱;防毒面罩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上料、注塑→组装→打包入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 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吸塑废气经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入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纳 (略) 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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