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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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

发布时间:2023-07-20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昌江县污泥 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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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江县昌江大道58号行政办公大楼一楼西侧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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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县污泥 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
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
(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石碌污水处理厂
海南 (略)
项目位于昌江石碌污水处理厂场地进行建设,位于厂区西北角,占地面积132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污泥干化车间、一座贮泥池,并进行污泥脱水车间设备改造等。
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选用合格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优化施工布置,对堆土场进行压实处理,堆料进行遮盖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运营期污泥干化车间和脱水车间采取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搞排气筒进行排放。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楼内污水系统,收集后排至厂区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及设备冲洗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将设备、车辆洗涤水简单处理循环使用。 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石碌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行为进行管理,并要求其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执行,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经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设置告示牌等公告施工内容、竣工时间和投诉电话号码等。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很大程度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运营期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后运至昌江县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点,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设备检修过程中将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由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本项 (略) “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和《 (略) 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琼发改环资〔2023〕200号)的要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的《 (略) “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本项目占用地块属于“基础设施用地”,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规划符合要求。。项目用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建设与《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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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环境空气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氨、硫化氢的现状监测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 (2)地下水 根据结果可知,所检测的每个点位的每种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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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0 文章来源:昌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昌江县污泥 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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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
(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石碌污水处理厂
海南 (略)
项目位于昌江石碌污水处理厂场地进行建设,位于厂区西北角,占地面积132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污泥干化车间、一座贮泥池,并进行污泥脱水车间设备改造等。
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选用合格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优化施工布置,对堆土场进行压实处理,堆料进行遮盖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运营期污泥干化车间和脱水车间采取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搞排气筒进行排放。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办公楼内污水系统,收集后排至厂区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及设备冲洗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将设备、车辆洗涤水简单处理循环使用。 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石碌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行为进行管理,并要求其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执行,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经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设置告示牌等公告施工内容、竣工时间和投诉电话号码等。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很大程度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运营期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后运至昌江县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点,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设备检修过程中将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由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本项 (略) “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和《 (略) 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琼发改环资〔2023〕200号)的要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的《 (略) “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本项目占用地块属于“基础设施用地”,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规划符合要求。。项目用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建设与《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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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环境空气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氨、硫化氢的现状监测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达标区 (2)地下水 根据结果可知,所检测的每个点位的每种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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