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驻马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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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驻马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驻环文〔2023〕34号)的要求,涉及高新区辖 (略) 四分厂、河南顺 (略) 、驻 (略) 等3家重点监管企业,需要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现将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结果公布如下(详见检测报告)。

关于2023年驻马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示(图1)2023年地下水和土壤检测报告.pdf

关于2023年驻马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示(图1) (略) 原料药分厂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pdf

关于2023年驻马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示(图1)顺达新能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pdf









2023年7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驻环文〔2023〕34号)的要求,涉及高新区辖 (略) 四分厂、河南顺 (略) 、驻 (略) 等3家重点监管企业,需要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现将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结果公布如下(详见检测报告)。

关于2023年驻马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示(图1)2023年地下水和土壤检测报告.pdf

关于2023年驻马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示(图1) (略) 原料药分厂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pdf

关于2023年驻马店高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示(图1)顺达新能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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