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6月13日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6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闽冠义齿生产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地块11栋402、502单元 | 福州闽冠 (略) | (略) | 项目总投资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产口腔义齿12万颗。 |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槽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同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经吸尘器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埋料、沉淀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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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闽冠义齿生产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地块11栋402、502单元 | 福州闽冠 (略) | (略) | 项目总投资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产口腔义齿12万颗。 |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槽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同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经吸尘器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埋料、沉淀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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