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单位: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 (略)
建设地点:项目分为两个厂区,南厂区位于泾河大道与秦龙大道西南角,占地约163.2亩,北厂区位于泾永路与姚坊路西北角,占地约154.68亩
建设性质:新建
基本建设情况: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规模为8.5万m3/d,其中电池废水3.5万m3/d,切片废水5.0万m3/d。新建管网工程包括北厂区切片废水收水管、北厂区事故排放管、南厂区废水进水管兼总体事故排放管、南厂区至北厂区工艺管及南厂区至泾河总体事故排放管。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主要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 (略) 委托中圣 (略)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现状调查、环境监测→环境现状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编制环评报告书→公众参与与调查→结论及建议→报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 (略)
联 系 人:代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ncidg.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圣 (略)
联 系 人:徐敏华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单位: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 (略)
建设地点:项目分为两个厂区,南厂区位于泾河大道与秦龙大道西南角,占地约163.2亩,北厂区位于泾永路与姚坊路西北角,占地约154.68亩
建设性质:新建
基本建设情况: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规模为8.5万m3/d,其中电池废水3.5万m3/d,切片废水5.0万m3/d。新建管网工程包括北厂区切片废水收水管、北厂区事故排放管、南厂区废水进水管兼总体事故排放管、南厂区至北厂区工艺管及南厂区至泾河总体事故排放管。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主要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 (略) 委托中圣 (略)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现状调查、环境监测→环境现状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编制环评报告书→公众参与与调查→结论及建议→报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 (略)
联 系 人:代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ncidg.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圣 (略)
联 系 人:徐敏华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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