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密山市知一镇与柳毛乡交界处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密山市知一镇与柳毛乡交界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万头肉牛现代化生态养殖产业园 项目(一期) | (略) (略) 知一镇与柳毛乡交界处 | (略)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 (略) (略) 知一镇与柳毛乡交界处,本项目占地面积20hm2,年出栏成品肉牛5000头。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养牛场内设养殖区、饲料加工区、治污区、办公区等,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环保工程设施等。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现场采取围挡和封闭抑尘措施,对车辆行驶路面、施工道路及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设固定堆放场堆放建筑材料并采取遮盖措施;设置防渗厕所,粪便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应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制定地点。耕作层土壤按黑土剥离方案进行剥离实施,土壤当年剥离当年利用,黑土临时堆存应采用完整的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剥离的黑土用于乡镇低产田改造。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牛舍、储粪棚、氧化塘、粪肥发酵车间等产生的恶臭,饲料加工产生的颗粒物,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食堂油烟。牛舍、储粪棚、氧化塘定期喷洒除臭剂;粪肥发酵车间全封闭,通过槽式发酵+射流风机+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各车间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臭气浓度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饲料加工车间采用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3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除油烟机+高于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养殖废水、青贮窖渗滤液、锅炉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除油后)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氧化塘;养殖废水经牛舍自流管网进入氧化塘;青贮渗滤液回用,搅拌到饲料中;锅炉排水用于锅炉房炉渣降温、锅炉房降尘及锅炉房卫生清洁,不得外排;厂内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进入氧化塘进行处理,不得外排。经氧化塘发酵后的废水,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要求后还田综合利用。 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氧化塘、青贮窖、储粪棚、粪肥发酵车间及粪污输送系统等,防渗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危废暂存间及医废暂存间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牛舍和运动场,防渗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干草棚、饲料加工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办公楼和厂区道路等,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项目共设置三眼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水质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牛群叫声。应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并在场区和周围进行绿化、加强绿植。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牛粪、病死牛、医疗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抹布、饲料除尘器除尘渣、锅炉除尘器尘渣、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废包装、氧化塘塘泥及生活垃圾。牛粪经发酵后用于配套消纳田地进行施肥,非施肥季节储存于储粪棚内;病死牛发生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至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及集中收集的含油抹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弃布袋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氧化塘塘泥随液体肥料一起抽取还田处理;饲料除尘器粉尘为饲料加工粉末,回用饲料搅拌当中,不外排;生物质锅炉炉渣及除尘器灰渣作生物质肥料,回填还田;废包装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本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六)落实土壤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定期养护硬化地面及防渗结构,避免废水跑、冒、滴、漏,通过地面下渗土壤。定期对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核实是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相关要求。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77t/a,NOx 1.53t/a。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万头肉牛现代化生态养殖产业园 项目(一期) | (略) (略) 知一镇与柳毛乡交界处 | (略)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 (略) (略) 知一镇与柳毛乡交界处,本项目占地面积20hm2,年出栏成品肉牛5000头。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养牛场内设养殖区、饲料加工区、治污区、办公区等,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环保工程设施等。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现场采取围挡和封闭抑尘措施,对车辆行驶路面、施工道路及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设固定堆放场堆放建筑材料并采取遮盖措施;设置防渗厕所,粪便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应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制定地点。耕作层土壤按黑土剥离方案进行剥离实施,土壤当年剥离当年利用,黑土临时堆存应采用完整的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剥离的黑土用于乡镇低产田改造。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牛舍、储粪棚、氧化塘、粪肥发酵车间等产生的恶臭,饲料加工产生的颗粒物,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食堂油烟。牛舍、储粪棚、氧化塘定期喷洒除臭剂;粪肥发酵车间全封闭,通过槽式发酵+射流风机+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各车间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臭气浓度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饲料加工车间采用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3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除油烟机+高于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养殖废水、青贮窖渗滤液、锅炉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除油后)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氧化塘;养殖废水经牛舍自流管网进入氧化塘;青贮渗滤液回用,搅拌到饲料中;锅炉排水用于锅炉房炉渣降温、锅炉房降尘及锅炉房卫生清洁,不得外排;厂内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进入氧化塘进行处理,不得外排。经氧化塘发酵后的废水,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要求后还田综合利用。 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氧化塘、青贮窖、储粪棚、粪肥发酵车间及粪污输送系统等,防渗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危废暂存间及医废暂存间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牛舍和运动场,防渗应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干草棚、饲料加工车间、办公楼锅炉房、办公楼和厂区道路等,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项目共设置三眼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水质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牛群叫声。应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并在场区和周围进行绿化、加强绿植。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牛粪、病死牛、医疗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抹布、饲料除尘器除尘渣、锅炉除尘器尘渣、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废包装、氧化塘塘泥及生活垃圾。牛粪经发酵后用于配套消纳田地进行施肥,非施肥季节储存于储粪棚内;病死牛发生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至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及集中收集的含油抹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弃布袋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氧化塘塘泥随液体肥料一起抽取还田处理;饲料除尘器粉尘为饲料加工粉末,回用饲料搅拌当中,不外排;生物质锅炉炉渣及除尘器灰渣作生物质肥料,回填还田;废包装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本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六)落实土壤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定期养护硬化地面及防渗结构,避免废水跑、冒、滴、漏,通过地面下渗土壤。定期对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核实是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相关要求。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77t/a,NOx 1.53t/a。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