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3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农残膜回收利用项目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3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农残膜回收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 (略) 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农残膜回收利用项目 | 岐山县凤鸣镇北郭村 | 陕西关中石粉厂 | 陕西大盛川 (略)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本次扩建工程利用陕西 (略) 内现有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980m2,新建1条PP塑料颗粒和1条PE塑料颗粒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PE高压塑料颗粒3000t/a, PP塑料颗粒3000t/a。 |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污染物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车间内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设置隔音房等措施减振、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烷总烃。通过在2条生产线熔融造粒设备废气排放点上方安装集气罩将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排放标准中的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厂区内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分拣废料、废滤网、沉淀池泥渣等一半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湿法破碎+清洗废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湿法破碎+清洗废水经三格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冷却水经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 传真:091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 (略) 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农残膜回收利用项目 | 岐山县凤鸣镇北郭村 | 陕西关中石粉厂 | 陕西大盛川 (略)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本次扩建工程利用陕西 (略) 内现有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980m2,新建1条PP塑料颗粒和1条PE塑料颗粒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PE高压塑料颗粒3000t/a, PP塑料颗粒3000t/a。 |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污染物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车间内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弹簧和橡皮垫,设置隔音房等措施减振、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烷总烃。通过在2条生产线熔融造粒设备废气排放点上方安装集气罩将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排放标准中的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厂区内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分拣废料、废滤网、沉淀池泥渣等一半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湿法破碎+清洗废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湿法破碎+清洗废水经三格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冷却水经自然冷却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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