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3年7月1日,湖北和诺 (略) 组织召开了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保施工单位及特邀3位环保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了该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 (略) 恩施白杨坪生态工业园石桥子村,项目总用地面积73757.0m2,总占地面积20908.38m2,总建筑面积35228.17m2,新建科研办公楼、综合办公楼、展示中心、提取车间、萃取精馏车间、废渣处理间、烟碱盐厂房、成品冷库、*类仓库、*类仓库、*类仓库、辅助用房、中控室、锅炉房/机修车间、消防泵房、门卫室、污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以及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安全消防设施、环保设施、道路等公辅工程,实际生产天然烟碱600t/a。实际总投资约3亿元,实际环保总投资约2000万元。湖北和诺 (略) 于2020年12月委托湖北顿龙环境 (略) 承担“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4月26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1]12号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投入初步调试运行阶段,在上级各主管部门及相关技术专家的现场指导下,建设单位在调试过程中对废水在线设备间、危废暂存间等相关环保设施进行了整改完善。本次验收范围为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等与对应环评阶段相关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该工程在环评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执行了雨污分流,设置了完善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萃取车间高盐废水经高盐调节池预处理后与提取车间废水混合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的初期雨水、设备及场地冲洗废水、化验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及生活污水混合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00t/d,采用“酸化+微电解反应+絮凝沉淀+UASB+厌氧+好氧+MBR+臭氧发生器(催化氧化)+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废水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标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间歇性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备料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楼顶,采用滤筒除尘+三级喷淋(酸、碱、水)吸收塔+ UV 紫外光解+活性炭+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提取车间、*类仓库、精馏萃取车间、*类仓库、成品冷库、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至楼顶,采用三级喷淋(酸、碱、水)吸收塔+ UV 紫外光解+活性炭+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部分单元加盖密封;安装油烟净化器;化验室废气安装活性炭吸附箱。
3、噪声
项目实际设置了封闭式厂房;选用技术性能优良的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采取弹性连接;对厂区设备合理布局,生产区设置在项目西侧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厂区设置了实体围墙;高噪声设备安装在专用设备房内;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厂区设置了绿化。
4、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危废间按照标准要求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设置有导流槽,同时暂存间内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设置了标志标牌,建立了管理台账,制定了管理制度并上墙粘贴。将废活性炭、废弃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后期根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设置了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排污许可证
项目于2022年12月28日取得了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62T。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7日。
6、在线监测
建设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环评相关要求,委托资质单位针对废水排放口安装了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因子为:pH值、COD、总磷、总氮、氨氮,并安排专人进行在线装置运维,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已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联网。
7、总量控制
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购买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略)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根据本次监测结果计算可知,项目COD、氨氮、SO2、 NOx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本项目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废水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色度、总有机碳日均值均满足《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要求。
(2)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3)废气
1)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排放质量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内厂房外非*烷总烃排放质量浓度均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排放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排气筒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中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精馏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提取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氨气、非*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排放限值。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 (略) 白杨坪产业园区,在厂界上、下风向安装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2个,监测因子包括VOCs、HCL、PM2.5、PM10、SO2、NO2、H2S、NH3,同时可测定风速、风向、气压、温度、湿度5个气象参数,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本次验收范围内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各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有关要求,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营运期环境自行监测内容。
2、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
3、营运期加强各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理。
八、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湖北和诺 (略)
公司地址: (略) 白杨坪产业园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湖北和诺 (略)
2023年7月20日
2023年7月1日,湖北和诺 (略) 组织召开了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保施工单位及特邀3位环保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了该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根据《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 (略) 恩施白杨坪生态工业园石桥子村,项目总用地面积73757.0m2,总占地面积20908.38m2,总建筑面积35228.17m2,新建科研办公楼、综合办公楼、展示中心、提取车间、萃取精馏车间、废渣处理间、烟碱盐厂房、成品冷库、*类仓库、*类仓库、*类仓库、辅助用房、中控室、锅炉房/机修车间、消防泵房、门卫室、污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以及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安全消防设施、环保设施、道路等公辅工程,实际生产天然烟碱600t/a。实际总投资约3亿元,实际环保总投资约2000万元。湖北和诺 (略) 于2020年12月委托湖北顿龙环境 (略) 承担“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4月26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1]12号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投入初步调试运行阶段,在上级各主管部门及相关技术专家的现场指导下,建设单位在调试过程中对废水在线设备间、危废暂存间等相关环保设施进行了整改完善。本次验收范围为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等与对应环评阶段相关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该工程在环评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执行了雨污分流,设置了完善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萃取车间高盐废水经高盐调节池预处理后与提取车间废水混合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的初期雨水、设备及场地冲洗废水、化验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及生活污水混合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00t/d,采用“酸化+微电解反应+絮凝沉淀+UASB+厌氧+好氧+MBR+臭氧发生器(催化氧化)+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废水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标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间歇性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备料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楼顶,采用滤筒除尘+三级喷淋(酸、碱、水)吸收塔+ UV 紫外光解+活性炭+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提取车间、*类仓库、精馏萃取车间、*类仓库、成品冷库、污水处理站、危废间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至楼顶,采用三级喷淋(酸、碱、水)吸收塔+ UV 紫外光解+活性炭+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部分单元加盖密封;安装油烟净化器;化验室废气安装活性炭吸附箱。
3、噪声
项目实际设置了封闭式厂房;选用技术性能优良的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采取弹性连接;对厂区设备合理布局,生产区设置在项目西侧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厂区设置了实体围墙;高噪声设备安装在专用设备房内;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厂区设置了绿化。
4、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危废间按照标准要求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设置有导流槽,同时暂存间内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设置了标志标牌,建立了管理台账,制定了管理制度并上墙粘贴。将废活性炭、废弃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后期根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设置了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排污许可证
项目于2022年12月28日取得了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62T。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7日。
6、在线监测
建设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环评相关要求,委托资质单位针对废水排放口安装了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因子为:pH值、COD、总磷、总氮、氨氮,并安排专人进行在线装置运维,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已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联网。
7、总量控制
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购买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略)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根据本次监测结果计算可知,项目COD、氨氮、SO2、 NOx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本项目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废水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色度、总有机碳日均值均满足《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要求。
(2)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3)废气
1)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下风向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排放质量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内厂房外非*烷总烃排放质量浓度均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排放标准。
2)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锅炉排气筒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中硫化氢、氨气排放浓度、精馏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提取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氨气、非*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排放限值。
2、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可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 (略) 白杨坪产业园区,在厂界上、下风向安装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2个,监测因子包括VOCs、HCL、PM2.5、PM10、SO2、NO2、H2S、NH3,同时可测定风速、风向、气压、温度、湿度5个气象参数,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本次验收范围内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各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有关要求,烟叶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天然烟碱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营运期环境自行监测内容。
2、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
3、营运期加强各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理。
八、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湖北和诺 (略)
公司地址: (略) 白杨坪产业园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湖北和诺 (略)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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