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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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按照上级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局班子会议通过,昌黎县超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昌黎县同喜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禾益家庭农场、昌黎县旺琪家庭农场、昌黎县力升家庭农场、昌黎县沐华果家庭农场、昌黎县环怡家庭农场、昌黎县刘台庄镇陈超家庭农场、昌黎县泊岩家庭农场、昌黎县刘台庄镇刘松家庭农场、昌黎县祥欣家庭农场承担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昌黎县葡酝家庭农场承担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其他产业类)项目。



按照上级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局班子会议通过,昌黎县超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昌黎县同喜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禾益家庭农场、昌黎县旺琪家庭农场、昌黎县力升家庭农场、昌黎县沐华果家庭农场、昌黎县环怡家庭农场、昌黎县刘台庄镇陈超家庭农场、昌黎县泊岩家庭农场、昌黎县刘台庄镇刘松家庭农场、昌黎县祥欣家庭农场承担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昌黎县葡酝家庭农场承担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其他产业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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